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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 5月15日消息,13日,山东滨州一名巡逻交警开警车不系安全带被市民拍下发布到网上,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现此情况后,立刻展开调查并做出处罚决定:该交警被罚款50元,计2分。
13日中午,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博接到网友举报“滨州交警开车不系安全带,是否存在违法”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警力展开调查。
经查,网民爆料的巡逻警车确属交警部门,而且驾驶警车巡逻的警员确实存在未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之规定,“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之规定,对违法驾驶人罚款50元,记2分。
情况调查清楚后,违法警员所在中队已按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违法警员真诚接受了处理并缴纳了罚款,并表示,作为交警部门的巡逻执勤人员,一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交通法规各项规定。
本期实习编辑 常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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