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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晓荣:汉代“七女为父复仇”图像解读 ——考古所发现一则消亡千年的“血亲复仇”故事

作者:古籍 来源:古籍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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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在新中国众多考古发掘事件中,曹操高陵的考古知名度可以说是最高,特别是随着新媒体的介入和传播,此次考古发掘甚至成为年度新闻热点,成为妇孺皆知、街头巷尾讨论的话题。在曹操高陵墓葬考古出土的众多文物中,其中一件画像石内容尤为突出,其内容就是讲述一个已经消亡千年的血亲复仇故事。


曹操高陵墓出土的这件“血亲复仇”故事的画像石是从盗墓者手中追回的一块画像石,已断为三截。这块画像石上有上、下两层画像,并刻有题榜。其中上层左边为首阳山采薇图,右边为杞梁妻图,有“纪梁”、“侍郎”及“首阳山”等题榜。下层为七女为父报仇图,有“令车”、“主薄车”、“咸阳令”题榜。在该画像石中部有七位衣着为女子形象的人手执各种兵器兵器,围攻一队路经石拱桥的车马队伍,并发生激战,桥梁中央本来在车马里的人跌落桥下,同时受到桥下舟中人夹击,场面十分混乱。


曹操高陵出土画像石


类似此类画像在汉代画像石和壁画墓中也所发现,最著名三例就是山东莒县东莞镇出土的汉代画像石、嘉祥武梁祠和内蒙古和林格尔东汉壁画墓等。其中山东莒县东莞镇出土的2号汉代画像石的内容和形式,据介绍“整个画面以桥为中心,桥上桥下有五名女子,手执长剑、盾牌等兵器,一辆马拉的诏车行至桥中央,车上主人已跌落桥下,左右各有一名女子,乘船持兵器勾镶刺向他。画面右上角有榜题,为‘七女’二字”。发掘整理者认为刻画的是“七女为父报仇的故事”;此外《中国画像石全集》也认为“桥上战斗,有榜题七女’,当是七女为父报仇故事”。

        

山东莒县东莞镇出土汉代画像石


内蒙古和林格尔汉墓壁画以描绘墓主人最高官职“使持节护乌桓校尉”出行情景为主。在中室西壁甬道门上画有一座和东莞汉画像石“七女”图像十分相似格式木质拱桥,该桥上中央位置为一辆主车,旁边有残榜题“长安令”,在主车的四周有九匹奔骑,对马车形成包围的态势。其中上排奔马的上方有清晰完整的 “七女为父报仇” 榜题,邢义天认为主车前一人、车后第二、三人、车右上方之二人都明显梳着高髻,女性色彩较浓。桥下有两只船,穿上各有三人,中间一人体形较大,具体性质不详,其中右船上方有榜题“渭水桥”。


内蒙古和林格尔东汉壁画墓壁画


山东嘉祥武氏祠一件长方形画像石画面横203厘米、纵96厘米,画面内容分为两层,上层为人物车骑图,下层刻水陆混战场景。其中下层画面主要刻画了以一座桥梁为中心的攻战场景,拱桥中央有一辆盖系四维的主车,车主身向后倾状,左边有两辆车,分别榜题为“主记车”和“主簿车”;右边有三辆车,分别榜题曰“功曹车”、“贼曹车”、“游激车”。两边各有导从的骑吏和步卒,皆手执兵器作攻杀之状。和车骑队伍交战的是手持刀、盾、戟、钩镶、弓箭等兵器的男女混合之众。整个混战呈现犬牙交错、相互砍杀的情形。桥下的水中也在激战,其中一位体形魁梧、峨冠博带之人,右手持剑,左手执盾,似乎正在抵挡左右两只小船上持刀戟女子的进攻。武氏祠的第二件画像石从内容情景到人物车骑都与第一件画像石非常相似。


此外据邢义田先生考证山东长清孝堂山石祠画像石和临沂吴白庄汉墓画像石也存在类似性质的“血亲复仇”图像,在此就不一一列举。



以往习惯将此类图像归为“水陆攻战图”,但是此类图像最明显的特点在于这类图像分为两层图像,上层为陆上交战,下层为大桥战争,分为桥上交战和桥下水上交战情形。上层是陆上步兵与车马、骑兵之间冲突、厮杀、交战颇为激烈,往往伴随着飞鸟形象存在。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这层图像的含义,有的学者解释为“项羽问路”,或是无根之谈。下层的“桥上战斗”图像,图像左侧有些存在并列的马车,马车上侧多有类似于“职官”的榜题,从图像看车马并未参战。在车马前有步兵列,步兵显然遭到身着女性色彩的人袭击,基本处于马首前部,有人直立执刀、有人半蹲执钩、有人执剑埋伏于左边桥墩角。桥中央的主车中人是攻击的主要对象,其马明显受到惊吓,诏车的车身后倾。此类图像中部多有(五)七位衣着(或发髻)明显为女子形象的人和过桥的队伍在桥梁中部(或桥下)发生激战,桥中央本来在诏车里的人跌落桥下,并受到桥下舟中人夹击。从画像图像或壁画图像看,这些“女兵”与骑兵接近成对分布;从桥梁中部来看,“女兵”在桥上占优势,位于桥梁中部马车里的人已跌落桥下,马车上有一人或为侍卫执剑回首做反击状。在整个此类图像中,我们似乎隐隐约约可以看到一群持短刀、勾镶的“女子”勇敢地袭击了车马、骑兵,而这场交战的中心在于桥梁中心的车马。车马里的主人公体形显得比图像中其他人物都要大,位于桥梁中下部,形象突出,双手向上挥,裙角飞扬,衣服呈上飘动状,可以看出他应该是车马的主人公,也是攻击的主要对象。桥下的场景是在其被袭击后跌落于马车,坠于河时,跌落者两边各有一只小舟,舟上各有一人持钩夹击跌落者。


在汉代画像石图像中,还有一类水陆攻占图。这类图像通常是桥左上边有执刀、引弓的高鼻深目,头戴尖帽男子,往右则在桥墩处与交战方发生激战,画像中留存“胡王”、“胡将军”等榜题。桥梁右上方往往布陈着前进的车马战卒,在队伍前方是步兵排布,车马尾随其后,汉军的步兵往往一手持盾一手持刀,而尾随的骑兵则配长枪或弓箭,图像右端上方也往往会有一两只飞鸟形象出现。此类型“水陆攻战图”最明显的特点在于图像左边存在一方高鼻深目、头戴尖帽引弓射击的“胡人”,故也为学界习称为“胡汉战争图”,与前面我们所论述的“血亲复仇”内容的图像明显不同。两者都统称为“水陆攻战图”明显不妥。

 

 

对于武梁祠和曹操高陵出土的七女报仇类图像以往习惯解释为“水陆攻战图”,今天一般称之为“七女为父复仇”图。其中至关重要的便是画像(或壁画墓)上的榜题文字,对解释画面内容起了决定性的作用。特别是内蒙古和林格尔汉墓壁画上的墨书榜题多达226项,这些文字对每幅壁画内容乃至具体细节都作了明确而详细的注释,为解读这些壁画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在汉代墓葬壁画或石刻画像上配以榜题(或题记),估计是当时工匠们的一种习惯作法,或是一种流行的风气。这种图文并茂的好处是免除了对画面内容的猜测和误解,为有意为之,其性质类似于后世连环画配以说明文字一样,只是在汉代壁画与石刻画像上表现得更为简洁而已。山东莒县东莞画像石上“七女”两字,比和林格尔汉墓壁画“七女为父报仇”榜题更为省略,但画面内容与情节二者都如出一辙,显而易见表现的都是同一个故事。相同情节的图画故事在东汉武梁祠和曹操高陵画像石也都如同一辙,后二者只是没有榜题文字说明。因此刘云涛最早根据山东莒县东莞镇出土的2号汉代画像石右上角榜题‘七女’,并结合和林格尔东汉壁画墓中“七女为父报仇”榜题,命名此类图像为“七女为父复仇”图。此结论也为大陆学者杨爱国和台湾学者邢义田进一步阐述和发展,从而揭示了一则消亡千年之久的血亲复仇故事——七女为父复仇。



和林格尔壁画墓榜题 


“七女为父报仇”故事虽然史籍中缺乏详载,一直难以断定,但是从山东嘉祥武梁祠、莒县画像石、河南安阳曹操高陵画像石、以及内蒙和林格尔壁画墓的发现情况看,这个故事在汉代肯定曾经广为流传。罗哲文先生就认为和林格尔汉墓壁画中“绘出了一幅榜题为`七女为父报仇’的画面,木柱朱栏之下很明显地标出了`渭水桥’三字,是知此画为借渭水桥这一古代有名的长桥来表现`七女为父报仇’的主题。在桥上正中车骑之间还有`长安令’三字,更进一步明确地肯定了这座桥是汉长安的渭水桥。事实上我们考察整个画面, 画面也以河桥为中心来刻画人物情节,由此可知河桥是“七女为父报仇”故事发生的特定环境。


有关秦汉之际在渭水上修桥的记录,文献记载大约从秦昭王时期就在都城咸阳以南的渭水上架筑了长桥,连接渭河北岸的咸阳宫和渭河南岸的兴乐宫,秦始皇统一全国以后,又在此桥基础上予以修缮、扩建。《三辅黄图》记载:“始皇穷极奢侈,筑咸阳宫,因北陵营殿,端门四达,以则紫微宫,像帝居,引渭水贯都,以象天汉,横桥南渡,以法牵牛。桥广六丈,南北二百八十步,六十八间”。《三辅黄图》中所说的横桥即秦汉之渭桥,因临近汉长安城的横门,后世注家多称横桥。七女复仇的对象在和林格尔壁画墓中题榜为“长安令”,而曹操高陵画像却在桥下题榜为“咸阳令”。秦都咸阳,西汉高帝元年(公元前206年)更名新城,七年(公元前200年)罢,属长安,武帝元鼎三年(公元前114年)又改名渭城。即秦代时有“咸阳令”、“长安君”,而无“长安令”,相反西汉时更无“咸阳令”。此类画像中无论是“咸阳令”,还是“长安令”,其车都处于渭桥中间,显然都是画像中主要的被攻击对象。两幅画像虽然表现了同一内容,但是故事中的主要人物却出现了明显的差错。分析出现这种差错的个中原因,或许正如徐龙国先生所言“东汉时期,人们对这一事件发生的时间已经比较模糊了”。魏晋之后,七女为父报仇故事最终彻底被人们遗忘也就在情理之中。


套用邢义田先生的原话叙述,“这个故事不见于所见的文献,以收录列女故事为对象的《列女传》中也没有”。关于“七女复仇”虽然《列女传》等没有记载,但是在早期文献中还是有一些蛛丝马迹。北魏郦道元《水经·沔水注》记述在陕西城固县北有“七女冢,冢夹水罗布,如七星,高十余丈,周回数亩。元嘉六年,大水破坟,坑崩,出铜不可称计。得一砖,刻云:项氏伯无子,七女造墩。世人疑是项伯冢。水北有七女池,池东有明月池,状如堰月,皆相通注,谓之张良渠,盖良所开也”。黄剑华先生认为文中提到的“七女冢”是座汉墓,墓主项伯便是和张良同时代的秦末汉初人物,即鸿门宴事件中帮助刘邦化险为夷的项伯。其实这样附会是十分错误的,此项伯非彼项伯。《史记·项羽本纪》记载项羽兵败该下,乌江自刎后,楚地都归顺了汉王,刘邦礼葬了项羽,对“诸项氏枝属,汉王皆不诛。乃封项伯为射阳侯。桃侯、平皋侯、玄武侯皆项氏,赐姓刘”。射阳侯项伯的封国位置在今江苏宝应县射阳湖镇东部,并延续三代之后国除。


《史记·高祖本纪》记载在孝惠帝三年(公元前192年),项伯去世,他的后代项睢有罪,不能继承爵位,封国灭亡,他的封地归入西汉朝廷。我们很难想象一个封国今江苏宝应县的谢阳侯项伯在有后代继位的情况下,会成为无子只有七位女儿,并葬身于几千里之外偏僻之地——陕南城固的项伯。于情于理,都说不通。事实上,《水经注》文中的“疑是”为相传之义,意思是说世人相传汉代项伯死后,他的七个女儿为其取土筑坟造冢,故名七女冢,但此项伯肯定不是射阳侯项伯,不过是一位同名的项伯而与。因此“七女为父报仇”故事实为一则遗失千年的“血亲复仇”故事,恰逢盛世,借助考古工作者让其得于“重见天日”。



 这则发生在古代长安渭水桥畔的“七女为父报仇”故事,从考古所发现的地域分分布情况看,在汉代可能主要流行于北方地区,特别是为讲究忠孝和民风强悍的齐鲁幽燕之地所推崇。事实上,汉代今文经学派提倡以孝悌为本,提倡“复仇”思想,尤其对血亲复仇给予充分的肯定,也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在先秦文献中,与仇人不共戴天的观念也较为多见,如《孟子·尽心下》“吾今而后知杀人亲之重,杀人之父,人亦杀其父杀人之兄,人亦杀其兄。然则非自杀之也,一间也。”《礼记·曲礼》“父之仇,弗与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交游之仇,不同国。”《周礼·地官·调人》“父之仇,辟诸海外则得与共戴天,此不共戴天者,谓孝子之心不许共仇人戴天,必杀之乃止。”《礼记·檀弓》“子夏问于孔子日‘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由此观之,我们便可知道当时儒者是如何提倡复仇,尤其血亲复仇的,《史记》、《汉书》不少相关事例的记载,东汉诸儒生集体为因复仇杀人的赵娥请命一事则为最有名的事例。这些情况都是“七女为父报仇”故事流行的原因。随着魏晋之后,国家层面不再提倡“冤冤相报”复仇行为,甚至对恶性的“血亲复仇”行为进行惩罚,汉代流行的七女为父报仇的故事逐渐消失,淡忘于人们的记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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