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交管大队民警,历经3天2夜,辗转千里,将涉嫌交通肇事逃逸潜逃16年的司机刘某某抓捕归案,为2002年“12.1一零九国道交通肇事逃逸案”的侦破划上了完满的句号。
杭锦旗交管大队事故中队指导员 李双双:2002年12月1日11时许,杭锦旗交警大队接到报案称:在109国道,913公里处,道路南侧有一具尸体,尸体西侧有大量玻璃散落物。@通过在现场的勘察,确定此案为交通事故,行人已经死亡。
杭锦旗交管大队的民警,通过对现场遗留证据的调查和大量的取证,确定山东省滩坊市昌乐县红河镇村民刘某某为交通肇事案的驾驶员,但刘某某负案潜逃。
为全力做好保平安促稳定百日会战行动,杭锦旗交管大队高度重视交通肇事逃逸案的侦破,民警通过梳理历年侦查工作记录,通过不懈努力,发现12.1一零九国道交通肇事案嫌疑人刘某某,春节期间在他老家有活动轨迹。
杭锦旗交管大队事故中队指导员李双双:3月5号,杭锦旗交管大队专案组民警赶赴昌乐县开展抓捕行动,3月7日,在昌乐县交警大队和城西镇派出所、红河镇派出所的协助下,成功将刘某在某汽车用品店内抓获。
面对突然出现的民警,负案16年的刘某某如实供述了当年交通肇事的事实。据他交待,案发后他先后在山东省青州等地藏匿,有家不敢回,四处租房生活;虽然刘某某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但他低估了民警的侦查技术,潜逃16年终落网。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丨内容来源:鄂尔多斯百姓直通车
丨本期责编:刘嫱
丨本期审核: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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