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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将严厉打击各类违规销售商品房行为!快举报~

作者:内蒙古晨报 来源:内蒙古晨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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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记者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获悉,为促进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市场有序、健康、稳定发展,维护购买者合法权益,做好房地产领域防控风险工作,从即日起,呼和浩特市城管部门将开展专项行动,加强对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的依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规销售商品房行为。




主要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检查:


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或者超越自身范围预售商品房的行为;是否以“内部认购”“团购”“内部登记”“办VIP会员卡”等形式收取“定金”“诚意金”“会员费”等任何预售款性质收费;是否以排号、认购、交付定(订)金等方式变相预售;是否存在采取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方式销售商品房;是否存在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二是要求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但符合展示条件的项目,必须在销售场所按规定要求悬挂警示公示。


三是检查开发企业在开盘销售前,是否将商品房预售许可情况、商品房住房预售方案、每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或套内面积的预售价格及优惠方式等信息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在销售现场清晰公示,并严格按照预售方案的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四是加强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管理。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信息公示内容。凡预售商品房的项目,必须在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10日内,一次性公布全部准售房源,销售现场除公示有关证件外,应将销售许可批准的商品房预售方案、一房一价、销售进度、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权力状态(如抵押、查封、限制)等信息在现场明显位置进行公示。


五是严禁开展集中选房、网上选房或者发布不实销售信息、不实价格和进度,宣传涨价、开盘售罄等方式恶意炒作,营造紧张气氛。


资料图


市城管执法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等法律法规,对于不配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发企业,与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开展执法协作,采取列入房地产开发企业黑名单、暂停网上签约备案,降低直至取消开发企业资质等措施予以处理,做到凡案必立,凡立必罚。


同时,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广大市民如果发现违法违规售楼行为,可以拨打12319城管举报电话,该局将派专人受理涉及违规售楼的信访举报工作。



 |来源:呼和浩特新闻网、青城眼、呼和浩特日报

|本期责编:宋彦慧

|本期审核: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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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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