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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案件侦破一起又一起,为何新闻敲诈事件仍屡禁不止?

作者:传媒圈 来源:传媒圈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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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文丨陆鹏鹏   来源丨蓝鲸财经记者工作平台

(ID:lanjingcj)


近期不少媒体报道了房租赁企业哄抬租金抢占房源的事件,引发网友热议。对此北京市住建委联合多部门约谈住房租赁企业,要求不得恶性竞争抢占房源。


从早先的鸿茅药酒事件到疫苗风波,再到如今的租房热潮,舆论监督已经成为互联网上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与此同时一些自媒体大V也逐渐成为舆论的引导者和推动者,在舆论监督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其中也不乏以监督之名行骗的人。


随着网络大V陈杰人的落网,舆论绑架、新闻敲诈等话题再度引发众人关注。以监督之名行讹诈之实的做法也成了新闻行业的顽疾之症。


人民日报评陈杰人案:依法打击挑战底线的“网络害虫”


8月20日,人民日报刊文《依法打击挑战底线的“网络害虫”》评陈杰人案,文章称:


陈杰人抓住一些人不愿“陷入舆论漩涡”、宁可“息事宁人”的心态,恶意炒作、操纵舆论,进而勒索钱财,把“新闻监督”做成了一门“大生意”。


这不仅扰乱了正常社会秩序,给受害人带来巨大损失,更在互联网上制造对立氛围、挑起极端情绪,激化本不突出甚至根本不存在的社会矛盾。


人民日报表示,不管是知名自媒体,还是网络大V,都应当区分公与私的界限,肩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更要遵守相应的职业伦理和法律规范。构建健康理性的网络舆论空间,维护稳定有序的社会秩序,不仅需要依法打击那些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网络害虫”,也需要每一位网民、每一个个体擦亮辨别是非的双眼,增强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法律意识。



新闻敲诈,顾名思义是新闻从业人员为获取非法利益对报道对象进行要挟勒索的行为。新闻从业人员可以是媒体记者或假记者,也可能是自媒体的运营者,勒索的手段通常是以批评报道或舆论监督之名向企业收取一定费用。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中国上网用户达7.72亿人,网络普及率达到55.8%,其中手机上网人数达7.53亿人。网络的高普及率为舆论创造了良好的传播环境。


舆论监督本是好事,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舆论监督不仅必要,而且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然而一些网络大V却利用监督的权利非法获利,甚至造谣污蔑,对网络舆论环境而言无疑是不利的。


以监督之名行敲诈之实,新闻敲诈已成顽疾


事实上,如陈杰人此类网络大V一般,以新闻之名行敲诈之实的人不在少数。一些拥有舆论监督权力的记者,时常假借监督之名对企业实行敲诈勒索。


据微博@神木公安消息,8月17日,神木市监委会同神木市公安局经过对群众举报的多条线索进行核查,依法将涉嫌系列新闻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麻某某抓获。经审讯,麻某某已供述自己假借新闻监督敲诈勒索案件23起,涉案金额80余万元。



今年4月,山东滨州查办“4·15”假冒记者案,自2015年以来,张某假借“某某报滨州部主任”“某某网记者”等身份,以“采访”为名敲诈相关企业、单位钱财,共作案60余起,涉案金额300余万元。


2017年4月,靖边县公安局接群众报案称,2月以来,吴某、薛某某、闫某某、许某某等人自称消费时报社记者进行敲诈勒索。经查,除薛某某为记者外,吴某、闫某某、许某某均不是记者。四人先后以订报、拉赞助、不发表负面报道等方式敲诈勒索贾某某等人4次,敲诈金额21000元。


原本手握舆论监督权,反向利用权利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煽动情绪,对企业实行敲诈勒索,加剧矛盾的冲突,这种扰乱秩序的行为已经成为行业的的顽疾。


花钱买平安,“顽疾”不愈都是钱惹的祸


面对不断滋生的新闻敲诈事件,各地相关部门的打击力度也在日益加强。


2018年5月21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通报5起假记者敲诈勒索典型案件案情。在开展“秋风2018”专项行动中,“扫黄打非”办公室加大打击“三假”(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及新闻敲诈行为力度,多地查办了一批假记者敲诈勒索案;


2017年全省部署“秋风行动”以来,从网上网下两个领域入手,共查办“打三假”刑事案件13件;


2016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13名假记者被查;


2015年陕西成功侦办全国“扫黄打非”挂牌案件9件、全省“扫黄打非”挂牌案件19件,35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2名假记者新闻敲诈获刑;


2014年陕西省10部门联合,清理了不合格新闻记者证持证人员近800人,6名持新闻记者证人员被吊销证件,查办新闻敲诈勒索刑事案件11起,25人被判处6个月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提起公诉6人,批捕2人,打掉了一批假冒媒体、敲诈勒索、流窜作案的犯罪团伙。



虽然案件侦破一起又一起,为何新闻敲诈事件仍屡禁不止?


数据显示,2017年新媒体运营行业从业人数超过300万,而各类机构对内容创业者的投资金额超过50亿元,“钱途”可观诱人。


对此人民日报中央厨房在近日的刊文中表示,在“流量即收益”的互联网盈利模式下,一些自媒体账号自觉不自觉被“10万+”阅读量裹挟,一方面毫无底线地蹭热点、肆无忌惮地洗稿,用惊悚标题吸引眼球,用煽动词语遮掩真相;另一方面,用自己的圈进来的“注意力”,表面上开展“舆论监督”,背地里钻行业监管的“空子”,赚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票子”。


一位媒体行业研究者对蓝鲸表示,在面对新闻敲诈时,部分企业担心负面新闻影响自身利益,会选择向敲诈者主动低头,接受对方的勒索要求。对于企业而言惧怕的是负面舆论,而敲诈方正是利用了舆论监督的权利进行恐吓要挟,花钱买平安,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也是新闻敲诈事件仍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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