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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手,这类生意被盯上了!

作者:遵义晚报 来源:遵义晚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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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各位朋友,
你们做过代购或者微商吗?
就算自己没做过,
朋友圈一定也有不少人做吧?



但最近有一个劲爆的消息,
做代购和微商的朋友要注意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明年1月1日将正式实施!



韩国的化妆品、澳洲的奶粉、日本的马桶盖,
还有朋友圈里的泰国、欧洲、美国代购……
明年还有照常代购么?


答案是:

以后会受到严格的监管,

一旦违规最高罚款200万!



划重点

1、不管是什么代购,都需要营业执照,还要是采购国和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


2、需要缴纳税务,偷税漏税需承担刑事责任。


3、没有中文标签、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等奶粉保健品之类不得销售。


别以为自己
平时在朋友圈里打打广告就没事!
从现在开始可多了一个“专业名词称呼”:
电子商务经营者。



什么是电子商务经营者?



直接点理解就是:
电商平台上的代购、
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
在直播平台中卖东西的博主,
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

以后怎么管理代购和微商?


1、必须进行登记



如果你卖的是食品,需要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


《电商法》明确规定,没有中文标签、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未获取配方注册证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得在网络平台销售。



除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都必须依法进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否则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


2、必须依法纳税


 
这对消费者来说是大好事!
《电商法》的出台,
并不是说严厉打压电商平台,
反而给消费者带来更好的消费环境。
除了对电商、代购、微商等立法,
还有一些新规都很有好处——


1、买到假货几率小了!



《电商法》实施以后,代购、微信朋友圈卖假货、劣质商品,恐怕不会那么容易了。的确,监管越来越严格,我们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几率也会越来越小。


2、电商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平台上卖家的商品有问题,比如奶粉是假的、红酒是假冒的、化妆品是假的等等,那么平台也得承担责任。这样以后在那些大型电商平台买东西,更加放心,更有保障。


3、严禁“刷好评”、“删差评”



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简单来说就是禁止“刷好评”、“删差评”,否则最高罚款50万!


4、不得无故拒退押金



《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以后再无“订了就不给退”的霸王条款了!



新规总的来说
可能对做微商、代购的朋友

影响比较大
但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
多了一份保障

多了一份安全




来源:中国搜索、澎湃新闻、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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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文倬

审核/苟燕冰

  总审/冯   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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