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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多斤假盐流入广西市场!不懂你受害没?

作者:广西日报 来源:广西日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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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你知道世界上最需要的美味是什么吗?

盐!

每个人每天都离不开盐

如果长期吃不到盐或吃到假盐

不用日报哥提醒大家都知道其危害



最近在广西

就有黑心老板动起歪脑筋!

竟生产、贩卖3000多公斤假冒碘盐

其中884.94公斤已经流入市场

赶紧提醒你身边的人

当心祸从口入


▲网络配图


盐,是每个家庭必不可少的调味品。有人竟在广西百色市平果县生产、贩卖3000多千克假冒碘盐,这些“碘盐”,亚铁氯化钾含量超标、碘含量为零


9月17日,百色市中院开庭审理马某江等人销售假冒碘盐民事公益诉讼案。



2016年年初,马某江为牟取暴利,到平果县了解假盐销售行情,并在该地生产、贩卖假冒食盐。


马某江向昆明的“老余”,购买制造加工假盐的原料——饲料添加剂氯化钠,及假冒“桂山”牌海藻碘盐包装袋。


他使用假冒的身份证,在平果县城租下两处民房作为仓库,伙同老乡杨某君共同制造、加工假冒“桂山”牌海藻碘盐


最后,将假盐出售给方某辉、梁某海、何某明等人分销。


▲网络配图


经查,二人生产加工的假盐数量达3543.63千克。其中,流入市场约884.94千克。


涉案食盐经检验,亚铁氯化钾含量超标、碘含量为零,为不合格碘盐,长期食用缺碘食盐,对人体健康将造成危害。


▲网络配图


2017年,平果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马某江、杨某君、方某辉、何某明等人生产、销售假冒碘盐的行为可能危害公共利益,根据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将线索移送百色市检察院审查。


检察机关认为,马某江、杨某君二人既没食盐生产资质,也无食盐批发资质,其行为违反食盐专营的管理法规,构成产品生产的侵权责任。


何某明、方某辉、梁某海等人作为中间分销环节,参与假盐中间转售及末端销售,该行为均构成了产品销售侵权责任。


▲网络配图


为此,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请求判决马某江与杨某君,对流入消费领域的884.94千克假冒碘盐,承担连带的召回责任。


韦某高等5被告,在其各自售出假盐数量的范围内,承担通知回收假盐的责任。


马某江、杨某君等11被告,单独或共同在平果县的县级主要媒体上,对其侵害消费领域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赔礼道歉。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无良商家见利忘义

令人防不胜防

我们只有自己多提防

小心驶得万年船

下面日报哥来教你


如何鉴别假盐




从包装外表看:

假碘盐的包装袋质地较次,颜色比较鲜艳。造假者摸透了消费者的心理,如果让消费者挑选的话,他们选前者的可能性较大。



从封边锯齿看:

假碘盐袋子锯齿棱角分明,切割比较明显。另外,真碘盐袋子封边比较正规,两头封边宽度相等,但假碘盐袋子往往会一端长出一些。




从防伪标识看:

真碘盐袋子上的标识都工工整整地贴在同一个位置,而假碘盐袋子上的标识粘贴的明显不规范。



从化学角度看:

在新切开的新鲜地瓜或马铃薯上抹撒食盐,切面变蓝是加碘食盐,否则是假冒品。



从包装袋的两侧看:

真盐包装袋的两侧是圆滑的,没有折线,而假盐有明显折线。





来源 | 综合南宁头条、百色市中院、余江在线

编辑 | 梁笑天

责编 | 唐莉莉

值班主任 | 晏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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