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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国家损失过亿元,广西两名落马官员领刑!

作者:广西新闻网 来源:广西新闻网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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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335.5万元!

昨日,柳州市政协原常委张彬受审。



柳州市政协原常委张彬受审



11月14日,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政协柳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原常务委员、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张彬涉嫌受贿罪一案。柳州市城中区区委书记金忠等40余名城中区各部门领导干部旁听了庭审。


张彬受审


经公诉机关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张彬在2009年8月至2016年9月担任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区长、柳州市民政局局长期间,利用主管单位全面工作的职务之便,收受刘恒、陈定轩、熊平、曲建军、杨小龙(均另案处理)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335.5万元,在工程项目建设及经济往来中为上述人员提供帮助。



2018年5月7日,被告人张彬在柳州市白莲机场准备乘飞机私自外出时,被柳州市监察委员会通过政协以开会名义通知回办公室,后被带走调查。归案后,被告人张彬如实供述了收受杨小龙给予财物的犯罪事实,还主动供述了市监察委员会尚未掌握的收受其他行贿人财物的主要犯罪事实,并配合市监察委追缴及其亲属等人退出全部赃款共335.5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彬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控辩双方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被告人张彬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部分事实提出异议,申请新的证人出庭作证,法庭充分尊重被告人的意见,宣布休庭,择日再审。


因犯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

钦州国土系统两名“蛀虫”获刑。


钦州国土系统两名“蛀虫”获刑


11月14日,钦州市国土局钦北分局原局长刘承良地籍股原股长罗映红犯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分别被浦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有期徒刑3年


浦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称,被告人刘承良、罗映红在2013年至2015年期间,违规为钦州某公司办理三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其中,刘承良分三次共收受赖某权代表公司送给的21万元现金;罗映红收受赖某权送给的5万元现金。经鉴定,刘承良造成国家土地出让金损失9790万元,罗映红造成国家土地出让金损失9209.5万元。


在受贿方面,2009年至2017年期间,刘承良利用其担任钦北区国土局副局长、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登记、抵押登记等手续办理方面给予他人关照,多次收受他人好处费现金共计86万元


除了赖某权送的21万元现金,在2013年春节前,刘承良在钦州市汽车总站木井路附近收受了某房地产公司陈某华送的10万元现金;2010年10月份,为了得到刘承良在石场开采方面的关照,那蒙镇某石场的林某洁以出资帮助刘承良装修其在翰林福第小区房产的形式,将装修费5万折抵好处费送给了刘承良。


罗映红受贿是在2013年至2017年期间,他利用其担任钦北区国土局地籍股股长的职务便利,在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登记、抵押登记等手续办理给予他人关照,多次收受他人好处费现金共计22万元


其中2017年3、4月份,罗映红在钦州市国土局钦北分局门口收受钦州某公司郭某伟送的3万元现金;2017年年初,在钦州市某中学门口对面收受颜某莲送的4万元现金;2013年,罗映红在其单位门口附近收受钦州市某置业公司黄某丽送给的5万元现金。


法院审理认为,刘承良、罗映红的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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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国今报、南国早报

编辑:莫雨田 实习生 蒙谭根

责任编辑:蒋晓伶

值班主任: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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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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