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7日晚8时许,广东中山一名女子边看手机边走路,闯红灯过马路。
这时,一辆摩托车驶过,撞倒了看手机走路的女子。
而摩托车司机和乘客也滑倒在地。
从另外一个角度的监控录像看到,女子走路时,只看手机不看路,闯了红灯也浑然不顾。
当她意识到摩托车驶来时,试图加速躲过,然而,一切都已经晚了,悲剧不可避免。
事故造成摩托车乘客张某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鉴定,符合钝性暴力作用于头面部致重型颅脑损伤而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没有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过马路,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一直使用手机,是引发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胡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赔偿被害人家属20万元。
近年来,因为看手机不看路导致的交通事故数不胜数,给人们带来无尽的痛苦。
所以,提醒各位低头族,为了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请不要在走路、驾车时看手机。
认为应该严惩那些罔顾交通安全的手机“低头族”,请给本文点赞,并转给身边的亲朋好友,多一个人看到,就多N多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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