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1日晚,河北省涞源县乌龙沟乡邓家庄村,王磊再次持刀翻墙闯入王晓家中,捅伤王晓及其父母后被反杀。
此前,21岁的女大学生王晓假期在北京打工时与王磊相识,王磊欲追求王晓,遭拒后曾多次对王晓进行电话骚扰,并尾随王晓至学校、老家。王晓一家多次报警,但未能阻止王磊。
案发后,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王晓父母被羁押在看守所,王晓被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涞源检方认为赵印芝(王晓母亲)的行为有正当防卫性质,可脱离羁押,后涞源警方没有认可。
王晓的母亲——赵印芝的辩护律师、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鹏称,他已于1月17日向检察机关提交王家三人均应作出不起诉、立即释放的法律意见书等申请材料。目前,该案处于审查起诉阶段。
打工相识 展开疯狂追求
21岁的王晓,在河北省张家口市一所高校读大二。她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2018年寒假,为减轻家庭负担,王晓来到北京一家饭店当包间服员,一个月有3000多块钱。
在这里,她认识了传菜生王磊。25岁的他,被人评价为是一个容易冲动的人。饭店多名工作人员说,不服管理的王磊会和同事拌嘴,有一次因为菜单放错位置他还和厨师大吵一架,双方都动了手。王磊1米8的个头,吵架打架都不吃亏。
王晓到饭店后20多天,单位同事聚餐,她和王磊开始说话。两人还有一个共同的好朋友。吃工作餐时,三人经常坐在一起聊天。
一个多月后,王晓回到学校。王磊会在微信上嘘寒问暖,还会发视频聊天。为讨王晓欢心,王雷还会送礼物。
“他经常在手机上给我挑东西,问我喜不喜欢,说喜欢就买给我。”王晓告诉新京报记者,她从没让对方买过东西,只收过王磊送到学校的一个小蛋糕,“就三四十块钱,想着毕竟是朋友,退回去也不太好。”
明白了王磊的心思,王晓在微信上拒绝了他,称有男朋友了,是高中同学,只把王磊当哥哥。
对于两人的交往,好友称,他知道王磊喜欢王晓,但王晓没有答应。在出事之前,是走得比较近的朋友。
对于两人的关系,涞源警方材料中用了“欲”字:王磊欲与王晓谈恋爱。
▲小雨一家全家福,前排为小雨父母,后排从左至右依次为小雨嫂子、哥哥和小雨本人。
遭拒不死心 一路跟随到老家
王晓的拒绝,没有让王磊停下追求的脚步。
王磊直接表白:“你知道为啥我对你那么好吗?因为我喜欢你,离开那个男人。”王晓再次拒绝,她觉得这次彻底把事情说清楚了,王磊应该死心了。
可事情并没向着她预期的方向发展。
去年4月29日下午,王磊找她把事情说清楚。两人去了公园。
整整一夜,王晓没能回来,她想回,可王磊不让。女儿彻夜未归,吓坏了母亲赵印芝。4月30日一大早,赵印芝和其同事四处找寻起来。赵印芝同事介绍,4月30日一大早,她在公园看见了两人,王晓表情痛苦。
同事的到来,王磊不敢再强拦,但他一直跟在王晓后面。赵印芝决定让女儿回涞源,王磊甚至跟到老家。
针对这次骚扰,涞源县乌龙沟乡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显示:2018年4月29日,王磊对王晓进行纠缠和骚扰。
持续骚扰 不爱我一家不得安宁
更频繁的骚扰还在后面。
2018年5月16日,王磊来到王晓学校,跟着王晓。室友赶到后,她们立刻把王晓拽至身边。因为是在校园内,王磊没有过激举动。随后,父亲王新元和母亲赵印芝赶到学校,接走了女儿。
5月17日,王磊跟到王晓老家邓庄村。哥哥王欢报警,王磊吓得跑了。乌龙沟乡派出所民警出警后,并没有找到王雷。父母只能将王晓送到县城亲戚家躲躲。
过了两天,王磊又来了。
案卷资料显示,这次,王新元主动与王磊作了沟通,王磊说只要支付600元钱不再纠缠。支付600元后,王新元自认为此事得到了解决,便将女儿接了回来。
可仅仅过了一天,王磊又来了,民警再次出警。反侦察能力较强的王磊又跑了。
盖有邓庄村村委会公章的一份证明显示,那段时间,王磊经常带刀出现在村内,不仅纠缠王新元一家,给全村村民也造成了困扰。
村委会提供证明,建议法院对王晓一家从轻处罚。
王磊为何缠着王晓一家不放?
“如果不和我谈恋爱,就让她一家不得安宁。”案件资料显示,王磊曾说出这样的恐吓性话语。
王磊父亲介绍,他认为儿子王磊之所以三番五次上门,是想“要钱”。王晓则称,她不欠王磊的钱,反倒是王磊找他借过300元钱。
持刀入室行凶 遭一家三口合力反杀
案卷资料显示,2018年以来,王磊欲与王晓谈恋爱被拒后,多次到学校和家中纠缠,王晓及其父母王新元、赵印芝,为防止王磊对其家人造成伤害,在院子里外安装了监控,借来一条大狗护院,不定期更换睡觉房间,并在卧室内放置了铁锹、菜刀、木棍等。
根据王晓及其父母向公安机关的供述,2018年7月11日晚11时许,王磊手持甩棍、水果刀,翻墙进入家里,在院子里被一家人发现。
双方随后发生激烈的肢体冲突。王磊使用甩棍、水果刀伤人,导致王晓腹部、赵印芝手部、王新元胸腹部腿部及双臂受伤。
涞源县检察院向涞源县公安局发出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中称,王磊携带甩棍、刀具深夜翻墙进入王晓家中,打伤了一家三口。王新元被刺三刀,王晓身中一刀,赵印芝头部中了一棍。
案卷材料显示,一家人拿出此前准备的防范器具。王晓用家中菜刀的菜刀背,击打王磊背部;王新元使用木棍、铁锹击打王磊,并用菜刀劈砍王磊头颈部;王磊倒地不动后,赵印芝用菜刀劈砍王磊头颈部。
王磊颈部受伤严重死亡。经保定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王磊符合颅脑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
王磊父亲称,王晓一家三口残忍地杀害了他的儿子,法律是公允的。“杀人偿命,他是我的独苗。”
是否正当防卫?
2018年7月12日,赵印芝、王晓被刑事拘留;7月15日,王新元被刑事拘留。8月18日,王新元、赵印芝被批准逮捕,分别羁押于涞源县看守所和保定市看守所。王晓于同日被取保候审。
涞源县人民检察院向涞源县公安局发出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中称,为了保护女儿,打斗中赵印芝和王新元在受伤情况下将王磊打死;王晓一家长期遭受不法侵害,一家人不能正常生产生活,且事发当晚,一家三口人的生命健康受到严重威胁,用其他方法不足以阻止生命安全受到的危险。
“赵印芝、王新元为保护一家三口人的生命安全杀死王磊,实属无奈,其行为具有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性质。”检方在该建议书中称,赵印芝是地道、本分的农村家庭妇女,无违法犯罪前科,因长期遭受家庭压力,精神恍惚,状态不佳,对赵印芝变更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建议涞源县公安局对其变更强制措施。
但该意见未被涞源县公安局采纳。
涞源县公安局认为,王磊受伤倒地后,赵印芝在未确认王磊是否死亡的情况下,持菜刀连续数刀砍王磊颈部,主观上对自己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持放任态度,具有伤害故意,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另案发时其手段较为残忍,不计后果,这说明赵印芝长期受到受害人滋扰、心中存满仇恨,家庭突遭变故,是否会心生报复社会之心无法排除,因此无法保证其脱离羁押后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
“赵印芝女儿已取保候审,若赵印芝变更强制措施脱离羁押,极易导致与其女串供,妨害侦查和诉讼。”涞源县公安局则认为,赵印芝长期受到王磊滋扰,且自己又持刀对王磊进行了砍杀,家人锒铛入狱,家庭遭遇如此重大变故,其精神高度紧张,情绪不稳定,不排除其有自杀倾向。
2018年10月17日,涞源县公安局将此案移交审查起诉。涞源县公安局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新元、赵印芝、王晓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故意杀人罪”。
王新元的辩护律师、北京罗斯律师事务所律师殷清利表示,在本案中,被害人王磊多次对王晓进行骚扰,相关内容均有多次报警、学校值班室等证实;案发当晚,王磊携带刀具、甩棍,强行翻入王晓家中,对一家三口进行击打、捅刺。
王磊之行为已经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故意伤害或杀人罪,属于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王晓家三人均有权利进行防卫行为。依据《刑法》第20条第3款,完全可以行使无限防卫权,不受防卫限度的要求,审查起诉阶段的检察机关应当对王晓家三人立即作出不起诉决定书。
赵印芝的辩护律师人赵鹏表示,在阅卷完毕后,他已于1月17日向检察机关邮寄提交父母女三人均应作出不起诉、立即释放的法律意见书等申请材料。
来源|看看新闻Knews综合上游新闻、红星新闻、新闻坊、新京报
编辑|芦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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