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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开发商迟迟不交房 百户业主住进了未完全竣工的房屋!

作者:内蒙古晨报 来源:内蒙古晨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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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早已过了约定交房期限的楼盘,究竟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正式交房?这是久久困扰阿荣旗鹏泰花园五期210余户业主的一块“心病”。


  这些业主中,已有约150户业主等不及,入住了还未正式交付的房屋。而这些房屋中,除去居住了60余户的19号楼已竣工,21号楼,22号楼,23号楼,24号楼甚至还没有完全竣工,但其中已住进了近百户业主。



1房屋未正式竣工 已有业主入住


  据业主介绍,鹏泰家园五期小区原来的开放商是阿荣旗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泰地产),在当地颇有知名度,但后续他们才知道,实际开发时,小区开发商是河北芳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芳韵地产),目前主要有19号楼、21号楼、22号楼、23号楼、24号楼,共约有210户,其中19号楼约定交付时间较早,约在2016年前后,其它楼房交房时间较晚。


  在住户何洪雨出示的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上面写着,“商品房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甲方于2017年7月31日前,将符合上述条件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合同末尾,盖有简称鹏泰地产的公章。


  至今,对于21号楼的住户何洪雨来说,约定的交房日期已过去了约19个月,房子仍未正常交付。


  有很多业主等不及了。


  在维权群内,很多业主已入住尚未正式交付的房屋,“在我们这儿办理登记的就有约150户。”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蔡永玲介绍,虽然大量业主入住,但小区现在没有大门,没有安装监控。由于房屋未正式交房,大量基础设施不完善,导致业主和物业也产生了不少矛盾,19号楼也已拒交物业费。


2一份带有风险的承诺书


  在一份业主提供的《承诺书》中提到了以下内容,他们是阿荣旗鹏泰家园五期21号楼(高层)的部分业主代表,楼内供水设施由开发商负责安装调试,在未向自来水公司申请验收合格的情况下,部分业主代表依然要求阿荣旗自来水公司供水,经协商给予临时供水。今后,未参加签字的业主如因此次事件发生纠纷,由参与此次事件的业主代表处理,并对供水后所产生的一切连锁后果负责。


  “对供水后所产生的一切连锁后果负责。”虽然入住时签了承诺书,但有业主告诉记者,其实他们内心也在“打鼓”,“万一发生了什么大事呢?”


  自2018年11月入住以来,何洪雨家中的供暖管道已跑水4次,最严重的一次,家里的水直接“没过了脚踝”,所幸当时家中尚未装修,他们自费紧急请人做了维修。多名业主还记得,2017年10月2日前后,一位业主的宝马轿车被小区墙体剥落的保温层砸中。


  水、暖、电、电梯、消防……


  对于未经验收合格正式交付就入住的房子,小区业主不知道究竟会发生什么,也不知道他们是否能负责得起。


  而事情如何解决?在业主维权群内的业主看来,是开发商不要继续拖延,尽快交房。


3转让的开发权与拖延的工期


  在芳韵地产法人赵建房提供的一份关于土地开发权转让的《协议书》中,写着“现甲方将已经取得的位于阿荣旗那吉镇内、体育路南、滨河东路西、小河东、逸兴路北、(宗地号为12-021,宗地面积为伍万零陆佰壹拾点贰平方米,50610.20平方米)的宗地整体开发权转让给乙方”,落款日期2014年1月1日,甲乙方处分别盖有鹏泰地产和芳韵地产公章。


  为何要转让土地开发权?在赵建房看来,重点是拆迁的难度。他一直认为鹏泰五期小区的地理位置其实很好,但接手后发现,实际开发过程中的拆迁难度要远远高于预期。


  另外,赵建房表示,其早已与施工方签订协议,甚至于2016年就超额支付了资金,但对方一直未能履行合约,迟迟不竣工。后来,他在鄂尔多斯找到了对方,当时对方在承建另外一个施工项目,称没钱,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在一份名为《阿荣旗鹏泰家园五期建筑工程承包协议书》中,上面写着“工程名称:阿荣旗鹏泰家园五期6#楼、7#楼、9#楼、20#楼、21#楼”“高层住宅楼开工时间为2015年7月10日,竣工时间为2016年8月30日;框架商服楼开工时间为2015年7月10日,竣工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落款日期2015年7月9日,甲乙方处分别盖有房地产和呼伦贝尔金马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马工程)的公章。


  对于22#楼,23#楼,赵建房表示也是由金马工程承包,在另外的协议书有约定,24#楼则由另外一个施工方建造。


4今年4月5日前相关工程能竣工?


  赵建房称,2019年春节期间,当他表明要起诉金马工程,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后,对方态度有所转变,承诺2019年4月5日前相关工程竣工。


  在一份《承诺书》中写着,“我公司呼伦贝尔金马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鹏泰地产的鹏泰五期商业9#楼、住宅21#楼、住宅21#楼为包料工程,22#楼、23#楼为土建劳务工程。为了尽快完成竣工验收做出以下承诺”,“所有应备案的手续,由我公司承诺2019年4月5日前必须完成9#楼、21#楼竣工验收备案。同时在2019年4月5日前完成22#、23#楼的验收备案,如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给业务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建筑单位全权负责”,落款时间处写着2019年2月12日,并签有金马工程项目经理单天辉的名字,并摁有手印。


  若金马工程仍不交工怎么办?赵建房表示将直接起诉。


  不过,2019年3月2日,当记者联系金马工程项目经理单天辉时,他称房子迟迟没有交工,施工方与开发商均有责任。一方面施工方施工不及时;另一方面,开发商很多方面不完善。比如在小区建设过程中,施工方负责施工图范围内的,开发商负责施工图范围外的,达成共识后,各有分工,由开发商提供施工图和竣工图,把小区相关的消防设施完善,否则不可能通过验收,但实际建设过程中,开发商并未提供竣工图纸,完善消防设施。


  当记者尝试询问《承诺书》一事并进一步了解进展时,对方称正在开车,第二天联系。截至发稿时,记者并未得到更多信息。


  对于单天辉的说法,赵建房表示了否认,表示21号楼,22号楼,23号楼,24号楼“都没有达到竣工标准,给什么竣工图纸”,因为消防设施不完善而延误交房工期也不存在。


  此外,赵建房表示,他会积极督促解决建设房屋中的问题,争取尽快交房。


5走司法程序?


  对于《承诺书》中的承诺,部分业主称,由于开发商“失信多次,已不再相信”,若开发商继续不正式交房,他们将选择走司法途径维权。


  2019年3月2日,当记者联系鹏泰地产法人彭旭海时,彭旭海称芳韵地产正在积极交房。当记者问起若对方继续拖延交房时间,鹏泰地产是否有相关的督促措施时,彭旭海称“有”,但当问有什么措施时,彭旭海表示“慢慢交呗”。彭旭海称,他不清楚具体情况,如想了解更多,可以联系赵建房。


  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董健敏律师表示,即使房屋未能达到交付条件,若业主住进了房屋,即默认进行了房屋交付。若业主入住后,因房屋质量问题,发生安全事故或导致业主产生财产损失,在房屋质保期内,开发商需承担责任。质保期开始日期,从业主默认交房之日算起。


  此外,董健敏表示,业主住进去后,可以以房屋未达到居住条件,要求开发商对房屋进行修复,同时业主入住并不代表放弃了开发商未履行按期交房的义务,进一步需支付违约金的诉求主张。对于已到房屋交付期限开发商仍未交房,房屋的水电暖等配套设施不全,达不到居住条件,未入住房屋的业主可以在一定期限内要求解除合同,偿还房款并支付违约金。诉讼时,业主可找购房合同中的甲方提出诉讼,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业主可以将鹏泰地产与芳韵地产一并起诉,只要有一方承担责任即可。


  对于业主反映的,业主看中了指定地产商的品牌,该地产商却在未征求业主同意的情况下,转让了土地开发权,由其它开发商建造开放相关房屋,董健敏律师认为,即便合同中没有约定必须由该地产商开发等限制性条款,该地产商的做法属于违约行为,因为违反了签订合同的根本条款目的。


|来源:内蒙古晨报(记者 高沛通)

|本期责编:江金艳

 |本期审核:何海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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