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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拽什么?我今天就打你了!”男子酒驾冲卡打交警,被处罚金15000元,判处有期徒刑......

作者:YNTV2-都市条形码 来源:YNTV2-都市条形码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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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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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路遇交警检查,

冲卡逃跑就能万事大吉?

抱有这种心理的司机们,

该醒醒了!

看到下面这起案件,

你就知道后果很严重!

近日,盘龙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妨害公务罪案件,被告人李某因醉酒驾驶强行冲卡,暴力抗拒检查,被判处犯危险驾驶罪和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醉酒男子:“你一个交警拽什么,我今天就打你了。


2018年10月9日晚上22:00,被告人李某醉酒后驾驶一辆无牌照的红色雪弗兰轿车,在昆明北辰大道麦德龙路口被交警查获,就在交警就对其检测酒精时,李某突然开车,加速飞驰而去。

盘龙法院环资庭庭长 申开勇:“被告人发现公安人员检查以后拒不配合,驾车冲卡,从人行道沿着北辰大道往东三环西南林学院方向逃窜,在冲卡时致使一名公安人员被车辆擦伤。”

冲卡后,李某驾车行驶到西南林业大学门口时,被追来的民警堵截,执法记录仪显示,当时李某不但不配合调查,还对民警一边谩骂一边动手,待派出所民警到达后,才稍微缓和。

民警:“身份证拿出来。”

李某:“身份证没有。”

民警:“驾驶证呢?”

李某:“驾驶证也没有。”

民警:“那你有什么证件?”

李某:“一样都没有。”


民警表示,全程都有录像,驾驶人下车以后就开始揪扯。

今年4月,盘龙区人民法院针对该李某的违法行为做出宣判,被告人李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同时,李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经构成妨害公务罪。

申开勇:“最终我们以被告人李明华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数罪并罚,只执行有期徒刑;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平安出行始于心,

拒绝酒驾践于行。”

希望大家充分配合交警的执勤工作,

切勿鲁莽冲卡,

将社会、群众及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置于不可挽回的境地。

记者:王博 俞超

编辑:梅岭


给条码君一个看再走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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