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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再加“马力”!最新通报广西被查党员干部名单

作者:广西日报 来源:广西日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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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这两天

全区各地市纪检监察部门又通报了

一些党员干部接受审查调查的消息

↓↓


南宁: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81件81人


南宁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二大队原大队长韦圆勇、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治安大队原大队长黄皆涪、武鸣区宁武镇唐村村委会原主任李勇因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对涉及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近期,南宁市纪检监察机关密集通报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持续释放惩腐打“伞”的强烈信号。

 

2018年以来,南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和市委部署要求,坚决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惩腐打“伞”的实际成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全市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81件8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人,组织处理7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


防城港市港发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徐钦帮接受审查调查



据防城港市纪委监委消息:防城港市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徐钦帮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梧州市藤县应急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覃定标接受审查调查



据梧州市纪委监委消息:梧州市藤县应急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覃定标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百色:挺纪亮剑“破网打伞” 立案查处53件33人



“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5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组织处理6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日前,在百色市纪委监委召开的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研判会上通报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的最新战果。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纪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采取“四拳出击”措施挺纪亮剑,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梧州市通报3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1.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原庭长肖军卫办理系列民事诉讼案件滥用职权和枉法裁判问题。2013年至2016年间,肖军卫利用其担任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的职务便利,在办理涉黑组织首要分子张某某家族系列民事诉讼案件中故意违反民事诉讼调解程序,对房屋买卖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进行调解,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对多起民事诉讼案件作出枉法裁判,并收受张某某及其家属钱款和接受宴请。此外,肖军卫还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等严重违纪问题。2018年12月,肖军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梧州市龙圩区大坡镇天堂村原村委主任罗富军寻衅滋事问题。2015年10月25日,罗富军伙同他人在公共场所持砍刀追赶他人并砍砸他人车辆,后持械殴打他人致轻微伤。罗富军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18年8月,罗富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苍梧县岭脚镇岭脚村古妙党支部党员陈宗标聚众扰乱交通秩序问题。2017年2月18日,陈宗标为解决土地权属问题,利用其党员和原岭脚村村委主任的身份影响力,纠集多名村民拦截公路,堵塞交通。期间,陈宗标煽动村民阻碍疏导工作,造成公路交通瘫痪,造成严重不良影响。陈宗标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2019年4月,陈宗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河池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 巴马瑶族自治县财政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1月、12月,该局以购买油茶名义虚列造册,违规给单位干部职工以每人1000元标准发放过节费18.816万元(含税金1.116万元);2015年7月至2018年1月,将职工手机费与股室固定电话捆绑,违规使用公款缴纳干部职工个人手机话费10.1374万元;2017年2月,违规公款报销干部职工前往南宁体检的交通费、食宿费6.8844万元。该局党组书记、局长覃立飞负直接领导责任,2018年8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组成员、副局长潘立贞、党组成员、国库支付中心主任黄凤艳负领导责任,2018年7月,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罗正先负监督责任,2018年7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人教股股长、出纳张长明、后勤中心主任黄陈忠、干部黄寿明违反工作纪律,2018年12月,张长明、黄陈忠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黄寿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2. 南丹县六寨镇麻阳村党支部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6月26日至27日,麻阳村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先进党员、部分村民小组长等人到东兰、田阳、大新等地考察核桃种植。舒清周作为麻阳村党支部书记、考察学习带队负责人,未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擅自改变行程,组织考察组成员25人到德天瀑布景区旅游,门票支出共计2000元,全部用公款报销。2018年12月,舒清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被收缴。

 

3. 天峨县八腊瑶族乡纳碍卫生院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7月至2016年12月,纳碍卫生院未按相关文件规定发放加班、夜班补助,导致超标准发放补助共计31104.2元。该院院长张昌利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1月,张昌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职工违纪所得被收缴。



来源 | 广西纪检监察网、各地市纪委监委

编辑|覃燕燕

责编|唐莉莉

内容总监|玉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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