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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车停地下室吃了张罚单?!她的遭遇让人哭笑不得……

作者:黑龙江交通广播 来源:黑龙江交通广播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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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交通罚单对于广大驾驶员朋友来说,

是心惊肉跳的存在。

而最近,宁波市民张女士收到了

一张无效的“交通罚单”

虽是无效的,但却让她郁闷了半晌。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是罚单还是广告?车主哭笑不得


“我去取车的时候,远远就看见有张纸贴在我车前的挡风玻璃,我还以为是罚单。”张女士告诉记者,4月26日一早,她像往常一样准备开车去上班,却发现挡风玻璃上放了一张白纸,远处看上去就像平时违停的罚单。


“我的车明明停在地下室,怎么可能会吃罚单呢?”张女士一脸疑惑,不敢相信地下室停车也是违规行为,而等她定睛一看,却是哭笑不得。“我把这张‘罚单’拿下来一看,发现是一张做得跟罚单一样的广告纸。”


记者从张女士提供的图片上看到,这张假罚单标注了车辆编号、颜色等信息,和真正的罚单从纸张大小、内容等方面可以说十分相似。



这张“罚单”的标题倒是为自己的身份做了直接的说明——“这不是一张停车罚单!


“车辆编号:浙B66666;颜色:幸运色;该车车主:人品好、颜值高、财运佳、事事顺;今日运势:大吉、大利、大顺、大发。”紧接着印入眼帘的是一串“奉承话”。


而接下来的内容才算是进入了正题:“该机动车停的非常好!为了奖励您停车的姿势尤其帅气,凭这张罚单到XXX(店名)可以抵菜品50元”。




车主:不觉幽默,引人反感


原来,这是一家火锅店的广告传单。末尾还附上了该店的电话、地址及商家微信公众号二维码等信息。


“印象是很深刻,可能从宣传效果来讲挺不错的吧,但是我还是觉得这样的宣传方式不妥,一早上的好心情都毁了。”张女士表示,罚单对于每位车主来说,都会引起绝对的注意,车主一定会看自己究竟哪里违规了。商家用这一点进行宣传,她并不觉得幽默,反而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消费了感情。


“商家做广告宣传本来是很正常的事情,但用这种手段博眼球,难道不违法吗?”张女士说,她看清这是商家宣传的套路后,就拍照发朋友圈进行了吐槽,之后就将这张“假罚单”撕碎丢进了垃圾桶。


律师:违反广告法


印制与交通罚单相似度较高的广告单页进行宣传,这是不是合法呢?带着张女士的疑问,记者咨询了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的徐丽红律师。


这张宣传单不足以认定这家火锅店存在伪造公文的违法行为。” 徐丽红律师表示,如果是伪造的公文,首先落款的印章要与国家机关的公章一致。显然,这张“假罚单”上的章和交警部门的印章存在很大出入,市民只要稍微一认真查看,就能分辨出它并不是真的交通罚单。


那这样的操作是不是全然没有诟病之处呢?徐丽红律师表示,并非如此。


依据《广告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违法发放的,有关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广告主可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可以依据法律对发放广告的人进行处罚。《广告法》第三条: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徐丽红律师说,《广告法》已经明确规定,广告的表达形式需要健康。这种类似车辆违停告知单的宣传广告,其形式虽足以引起人们的注意,但这种形式也造成了车主的一时恐慌,严重点说,对交通秩序造成了一定影响,这种广告形式应得到制止,避免以后类似情形再次出现。


反感这样广告的点朵小花!小编先来表个态:我不喜欢!

更多精彩内容……



来源:现代金报

责编:欣莉、徐宁、心者、慧文

审核:欣莉

监制:张晔、焦春溪

总监制:王文堂

广告合作电话:0451-82892666、82892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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