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历史上的今天 2007年 3月13日 越南政府颁布法令,要求国会代表与政府高级官员申报财产

2007年3月13日

越南政府颁布法令,要求国会代表与政府高级官员申报财产

    2007年3月13日(农历2007年1月24日),越南政府颁布法令,要求国会代表与政府高级官员申报财产。

2007年3月13日 越南政府总理阮晋勇签署颁布了一项法令,要求国会代表与政府高级官员最早从下月起申报财产,旨在打击越来越严重的fǔ败行为。法令要求国会代表与政府官员公布他们的收入、房地产、海外资产、账户以及其他个人财物,如车辆和价值超过3100美元的证券。

法令将适用于越南国会代表与候补代表、高级警官与军官以及国家、省、县级政府、国有企业所有副处级以上的干部。此举遭到一些越南观察家的质疑,他们想知道法令将如何得到严格执行。河内律师协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说:“这条法令并不可行。人人都知道大多数国家干部并不靠政府薪水过活。他们从贿赂和灰色商业活动中挣得很多。”

www.weixinyidu.com   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本站收录微信公众号和微信文章内容全部来自于网络,仅供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禁止一切商业用途。其中内容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头条易读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本站声明:本站与腾讯微信、微信公众平台无任何关联,非腾讯微信官方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