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或许你也尽力过
一些坎坷的销售手段,
霸王条款?违约交房?虚假承诺?
..…
让你义愤填膺,又无可奈何!
近日,市民牟先生向泸州新闻网“网络问政”平台反映,龙马潭区酒城国际售楼部销售员要求买房必须买车位,且车位的价格远远高于正常价格。
牟先生认为,这是捆绑销售,
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牟先生介绍,他打算在龙马潭区买房,经朋友介绍,他到酒城国际售楼部了解即将开始预售的一个楼盘情况,没想到销售跟他说,想买他们的房子,就必须连带车位一起买,车位售价16万元一个。牟先生算了下账,如果加上车位,首付款就达到近40万元。
随后,记者向酒城国际的售楼处核实了这一情况。据销售人员介绍,现在登记的11号楼是这个小区最后一栋房源,预计在6月底开盘,现在还只是客户登记。
房子最终的价格要等开盘才公布,要求买房必须买车位这个事情公司已经通知。销售人员说,11号楼有4个户型,车位价格是16万左右,由于车位不能按揭,初步预算下来,就算最小的户型首次付款都在36万元以上。该销售员表示,现在这个地段周边的房价都涨到8000元以上了,这个楼盘预估价格在7600左右,虽说车位和房子一起买,但是在房价上有优惠,其实总价差不多,只是公司规定车位和房子打捆一起卖,会加增加购房者的首付金额。
开发商把车位与房子捆绑销售的行为是否合法?对此,泸州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局工作人员表示,车位和房子的预售许可证是分别发放的,如果取得了车位预售许可证,销售人员可以卖车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泸州目前车位销售的情况来看,绝大多数情况是要等住房卖得差不多了才办理车位预售许可证,如是销售人员在没有取得车位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车位和房子一起购买就不合法。
由于反映的11号楼目前还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没有对外销售,又没有供购房合同,暂时无法确定该情况是否属实。
随后,价格监督检查局工作人员联系了该楼盘开发商——泸州三溪鑫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并告诫该负责人,规范销售行为,进行明码标价,如果事实确凿,价格监督部门将进行处罚。
川江都市报记者 方霞
责编 汤颂 编辑 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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