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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位民办幼儿园园长亲述:我们的焦虑、选择与转型

作者:i黑马 来源:i黑马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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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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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张沉浮

 

2018年1115日,国务院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清晰地指出,民办幼儿园,而且是营利性幼儿园(非营利就更不用说了)不能打包上市,不能被并购。这表明,民办幼儿园的上市之路已经封死。同时,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占比需达到80%

 

2019年12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小区配套幼儿园必须办成公办园或普惠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对于已经建成、需要办理移交手续的,于20196月底前完成;对于需要回收、置换、购置的,于20199月底前完成;对于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于201912月底前完成相关建设规划。

 

2019年214日,财新网报道江苏徐州市丰县在执行国务院关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时,有“强制收回小区民办幼儿园”的做法。14日下午,江苏丰县教育局独家回应,报道中所涉及的幼儿园属于非法办园,不具备办园资格。

 

2019年326日,是《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公布后的第130天。这130天内,16万民办幼儿园陷入迷茫之中,当然,部分民办园也有了新的规划并开始了转型。

近日,i黑马&火柴盒分别和位于一、二、三线城市的6家幼儿园园长/负责人聊了聊……

 

1、一线城市幼儿园代表:“北京波盾”幼儿园、“北京描绘”幼儿园

2、二线城市幼儿园代表:“沈阳圣地”幼儿园、“南京森林”幼儿园

3、三线城市幼儿园代表:“保定常胜”幼儿园、“保定桦树”幼儿园

4、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杨志彬:想一想这些民办园普惠以后是否可以生存?


注:

1、本文提及的幼儿园名称均为化名。

2、本篇文章只传达各方的意见,不站立场。

3、文章篇幅较长,非学前和幼教人士可直接绕过。

4、希望全国各地的幼儿园园长们不再孤独和迷茫。

 


“迷茫”的三线城市幼儿园

 

“保定桦树”幼儿园:

 

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就是比较茫然,不知道被普惠后应该怎样运营。

 

我们现在是小区配套,按照政策应该是被普惠的。如果新开园做高端的话,地址的选择又会比较困难,因为一般的商业用地都没有户外场地。

 

感觉江苏的那边就像强盗一样,直接就收走了。太恐怖了。保定现在还没有动静。看政策到底怎样推行,我们也还在观望。

 

“保定常胜”幼儿园:

 

2014年,我们先开了一个大的幼儿园,27个班,学生900人。17年的时候,我们又开了一个小一点的幼儿园,学生有400人。两个幼儿园都是我们自己地产小区的配套园,两个园所在保定也算是质量比较高的。

 

我们原来是集团园,师资水平很高,所以我们的经营成本比其他的幼儿园要高很多。我们会给老师年终奖、五险一金,还有其它各种福利,人工成本要占到整体成本的60—70%。如果后期老师工资降下去了,可能就找不到这样的好老师了。

 

我们现在打算改变原来的战略,向托育发展。

 

今年6月份,我们准备重点做高端的托育园,现在我们也在找商业用地类的场地。在这个时间段,保定市的普惠政策还不是很明朗,所以我们不会再去扩大做小区配套园了。我们集团的发展方向还有高中。如果未来在幼儿园这个方向上业务不好的话,我们就保持现有园所,向上发展高中,向下发展托育。

 

前几天,我们去成都考察了一家托育机构。那家机构也是一个小的教育集团,他们现在有幼儿园和托育两个部分。因为跟政府关系不错,他们知道政府可能会出台规定:商业用地的幼儿园可以不转成普惠,但是做成营利性的话,收费只能是非营利性幼儿园的4—5倍。

 

1、他们现在打算把幼儿园做成中高端幼儿园,但是不做天价幼儿园。


2、当然,他们也可以做普惠幼儿园。成都那边政府会主导将幼儿园通过招标的形式运营下去。成都的招标是这样的,政府负责产权和基础的建设,比如说前期要办6个班,9个班,12个班,政府会做前期的基础装修和基本投入。


所以,拿下这个幼儿园之后基本上属于拎包入住。政府把前期投入都做好了,即使后期运营幼儿园的人得到的补贴不多,也肯定会有一定的利润。

 

普惠园的补贴都不高,除了北京能有每月一千元到一千五百元,大多数地区的普惠园都是每生每年或每生每学期补贴大概两千五百元到三千元。像河北省普惠性幼儿园的补助政策里,一个孩子一个月才补250—300块钱。

 

河北省公办和民办的比例差得很多,在2019年政府肯定会大力度去调整。之前我了解到,即便做普惠园的情况下,成都的幼儿园也会对班级数量有要求。比如规模有9个班的情况下,这个幼儿园才可以办起来,如果规模低于9个班的话,盈利会特别低,政府可能不会考虑。

 

未来这种地产的小区,肯定会有一部分变成普惠幼儿园。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教育公司或者集团可能会做一些2B业务。但是我们现在不具备这样的业务,我也了解到我们保定这边其他的教育机构,他们更多的是小区配套的幼儿园。如果在普惠政策实施的情况下,他们会开各种的艺术兴趣班,来保证一定的利润,所以我们接下来也可能在园外开课外班。

 

因为本地政策不明朗,我现在焦虑两点:

 

1、如果被强制改为普惠,我们可以从哪些方向做调整?

2、如果想往高端园发展,对应的标准又有哪些?



“从容”的二线城市幼儿园

 

“沈阳圣地”幼儿园:

 

我们幼儿园是一个外资园所(外国人开的),我现在负责4所幼儿园的运营工作。此外我还有合作园,比如自己收购的和一些进行课程合作的。这4所幼儿园有3所在辽宁,1所在吉林。

 

现在吉林的办园政策不是很明朗,但辽宁的办园政策还是比较明确的。

 

辽宁的政策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的很清楚。第一步是清理无证的幼儿园,第二步是小区配套幼儿园,现在在做的是营利和非营利性的。我有一个合作园是以公司名义做然后直接开的营利性的,剩下3所是非营利性的。但是现在非营利性的幼儿园也出现了一点问题,这些幼儿园以前的房子不算小区配套但在小区内,人家把整个地买下来了,是属于人家的个人产权。

 

辽宁现在还没有让大家必须把营利性园所转换成普惠性园所。但是我们是要向物价局报备的,之后幼儿园的收费不允许超过报备钱数,这个是强制要求。我们当时报的是每个月900,因为当时报的不是一费制,所以我没有把别的费用放到里面,但是现在要求一费制。

 

我们幼儿园的这些用地都算是商业用地,我们的4所幼儿园都不是小区配套园。因为我们当时是将一栋楼的整个一层和一楼整个前排的车库都买下来了,这个是属于个人产权,不是小区配套。

 

所以我现在的这4所幼儿园还不太受政府影响,我现在又看好了一块地,这一块也不是教育用地,也是做商业用的。

 

我重庆、河北的朋友幼儿园比较多,他们的园所收费大概是一年4万元左右,如果要按照国家普惠政策之后收费肯定要降很多。现在就是往前走着看,如果要强制执行也没有办法,因为要以国家政策为主导。

 

也不是所有小区配套地都得变成普惠园。我有一个朋友使用的土地,当时是按教育用地批下来的,但中间出现了一些手续问题,搁置了大概有3年的时间,后期怎么运作我没细问,现在变成公司性质的用地了。他们收费很高,大概1年4万,我看他的报表就是营利性的,而且现在他们还没有执行。

 

我最早的园所是2000年左右建的,是一个住宅地,现在国家在逐渐的收编,所以也要退出来。这个幼儿园退出来,我就得重新再买一个地。我们看好了一个地方是四个小区的中间,属于商业用地,而且不属于任何一个小区。因为土地具有稀有性,我们买的就是它的稀有性。

 

现在辽宁这边营利性幼儿园很少,我提醒、督促、帮助一些园长把营利性园所给办下来。因为现在刚好是一个政策的空档期,现在办的都叫“幼儿园公司”,辽宁现在办园审批周期大概是3个月。

 

我现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做督导园长和课程推广。我是做教育出身的,我知道什么样的课程真正适合一个孩子,有利于孩子发展。对我来说一切还是为了孩子,商业价值是附带的。

 

现在家长对园所的认知都提升了,但是有一部分园长的理念还是不太好转变。

 

我已经做了20多年幼儿园了,见证了幼儿园从最初的保姆式教学到现在逐渐专业化,有完整体系教学的过程。见证了幼儿园从只能保障孩子安全,吃饱玩好的基本模式,到现在有认知去学习,进行自我提升的过程。

 

我挺支持幼教改革的,我觉得幼教前面的路是非常光明的,政策法规都比较健全了,大家遵纪守法,园所就能开的好一点,在培养孩子这一方面也能做的更好、更优秀一些。

 

我还是比较理解政策,也比较相信政策的。我们现在不是谈赚钱和利润问题,而是谈是否真正适合孩子的教育。如果政策真正能落实、落地的话,对园所还是有好处的。我觉得自己好像真的和别人不一样,回报对于我来说不用太多,它属于附加值,我认为我的生活怎样都能过得幸福。

 

“江苏森林”幼儿园:

 

我之前做了10年左右的地产,从2017年才开始做学前教育。之前我在地产企业也是中国百强。幼儿园原来是我们地产中的一个高端板块,后来我们有一整个部分的中高管团队出来,创建了森林教育公司。

 

原来在地产行业的人在幼儿园变革上会有一些想法和观念,因为地产在这10年的时间内,大概经历了两轮周期的调控。

 

我跟很多教育的同行聊天,大家现在都比较焦虑,我觉得倒还好。

 

第一,我们的体量没有到很大的地步。

第二,沉下心来做教育的人反而会有一些机会。

 

在去年和前年学前教育特别火爆,都是资本、互联网搞得,在这个环境下,大家的心思都不在教育上面。现在,正好让这个行业真正沉下心来回归本质。毕竟是跟小孩相关的生意,太急功近利肯定做不好。

 

因为之前我们那个地产的幼儿园都被卖了或者租出去了,所以我们现在不是在公司地产做校区配套园,我们都是在外面租的地方。目前我们幼儿园和早教一共有12个,分布在上海、武汉、南京、扬州、泰州、镇江等地。其中有6家幼儿园分布在江苏省。

 

江苏省公办幼儿园做的非常好,我们这6个幼儿园里面有2个可以重点说一下。一个在镇江,在整个江苏省民促法修正案实施之后,我们是第一家拿下来的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牌照。另一个在扬州,是售楼处改造的,这个幼儿园也是拿的扬州市的第一家民办幼儿园牌照。

 

我们在上海的幼儿园是按月的收费,一个月5000元到6000元。在三线城市的幼儿园是按学期收费,一学期7000元到8000元,再加上所有的伙食费等,大概在1万块钱以内。我们最大的一个幼儿园面积有6000多平方米,大部分都在3000平方米左右,一个幼儿园大概有9-12个班,300多人。中高端的园所不可能像公办园那样一个班有50个人,我们一般会控制在30-35人左右每个班。

 

我们6家幼儿园里,2家是营利性的,4家非营利但是不是普惠的。非营利性幼儿园和惠普幼儿园办下来的证都是非营利性民办园,两者的差别是普惠幼儿园需要在办下来非营利性民办园证件的基础之上,跟政府进行申请如果政府同意是有补贴的,但是幼儿园的学费只能按公办的去收。

 

国家的法律规定营利性幼儿园只能占20%,剩下80%都得是普惠。这个是全国的一个情况,但是江苏早已经完成指标了,不需要再卡普惠了。


江苏公办的幼儿园比较多,我得到的数据是2014年江苏的公办园加上民办的普惠园,应该就已经有60%多了。现在我觉得学前教育的政策,2020年之前,可能接下来会回收一些小区配套园,之后应该不会再有什么了。

 

前段时间,江苏有一个幼儿园被移交政府后写了一封信。

 

政府的回应也说这个幼儿园很多方面完全是违法违规的。像这种在市场里面证件不齐全或者消防不过关的,政府迟早会找他们的。

 

我们现在接触到很多单体园的园长兼投资人,他们现在年龄大部分都在60岁、70岁左右,其实都不想做了,他们也想上交给国家办公办园。但像这种不想做的幼儿园,政府也没有接手。


江苏的公办园数量已经足够了,除非有特别的幼儿园必须要强制接收,不然政府不会主动做这样的事情。因为收回来之后对幼儿园所有的管理全部都是政府的事,领导们都不想去背这个责任的。

 

原来的幼儿园行业有点像2007年、2008年的房地产市场,非常不规范。大家都觉得这是一个特别好的生意,但是当所有人进来做幼儿园的时候,政府肯定会调控的,这毕竟是关乎民生的一个行业。整体来讲是一个好事,有政策规范会清退一批人。

 

我们觉得幼儿园这个行业还是有空间的。我们之前也研究过营利性幼儿园和非营利性幼儿园,综合测算下来它们的利润差不多,那么中间差的在哪呢?

 

1)非营利性的幼儿园,政府多少会有一些补贴和在税收上的支持。非营利性的幼儿园可以少交25%的企业所得税和6%的增值税,这个里面有31%的税是可以省掉的。


2)营利性的需要按要求交税。最终算下来其实从利润指标上来看,营利性幼儿园和非营利性幼儿园没差多少。

 

但是营利性的会稍微高一点,因为营利性的它收费的上线是没有控制的。从我们自己来讲,哪怕交税,我们第一选择还是营利性的。

 

我们在业务上也考虑做一些2B类型的服务,我们正在做一些标准化的东西,比如为一些企业提供幼儿园管理,从拿园、装修到招生培训还有后期的运营管理。

 

我们关心的其实还是政策,因为教育这个行业受政策的影响特别大。但是我感觉政策不会有太大的变化了,再往后应该就是政策怎么落地执行。在我们看来,江苏这边要求将幼儿园改成惠普的风险是比较小的。



“聪明”的一线城市幼儿园

 

“北京波盾”幼儿园:

 

2006年,我们有一个幼儿园的雏形叫儿童会馆。到了2009年,正式开始做幼儿园。

 

我们独立投资了6所幼儿园,遍布在山东、北京、辽宁几个地区。在2018年下半年,国家陆续出台政策之前,我们规划中还有接近20几所待建设、待运营的园所。

 

我们的业务主要分为4个版块:1)拥有自己开发的以创意为核心课程的幼儿园。2)以幼儿园的装修设计和施工为主,围绕着幼儿园开展的儿童空间设计公司。3)以手机APP为主,加速幼儿园管理的智能化平台4)儿童剧这样的板块,以教育戏剧为支点,我们研发出了一套3C的教育系统。

 

因为内容都是通过幼儿园提炼出来的,所以我们的营收是以园所为主。

 

在政策出来之前,我们的园所都是营利的,但是当时没有明确选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从2018年下半年到今天为止,我们北京天通苑有一所幼儿园转成了普惠制,普惠制现在要求就是非营利性。

 

此外我们在山东潍坊还有两所园,其中有一所园开始就设计的是普惠性品牌“启初”。所以我们现在是两个品牌运作,一个是叫波盾,一个是叫启初。除了这个之外,其它四所园现在还都是非普惠,但是下一步到底所面临的是普惠制还是非普惠制,我们心里也没底。

 

国家将营利性幼儿园调整成惠普园的过程中会制定基本收费标准,比如说北京地区收费分成一级、二级、三级,最高级别是一级允许收750。

 

惠普政策在每个地方的标尺都不一样。北京普惠制的标准是比较明确的,收费标准是750元,但武汉的标准好像可以收1000多元。当然,北京的补贴尺度比较大,直接收费750元,但是补贴1000元。外地可能允许收1250元,但是补贴可能只有300-500元。

 

我了解到北京市每个区的补贴稍微有点差别,比如昌平区的幼儿园是收费750元补贴1000元(一个月一个孩子),但是朝阳区和海淀区除了补贴1000元之外,每个区的地方又给补贴500元,加起来的补贴是1500元。

 

我觉得国家政策的方向大部分人还是认同的,但是毕竟企业要养活很多人。政策的力度如果有一点弹性可能就会更好。

 

在惠普政策实施的过程中,如果有幼儿园真做不下去了,我认为他们也会直接让出来或者让政府接手。但政府接手后政府能不能给到一些合理的补偿也是一个问题。


媒体上前两天提到外地有一些园所直接被政府接收并未没有补偿,我认为这是需要行政部门思考的问题。如果这成为一个普遍现象,投身于教育的投资人和举办人都会很受挫。

 

我们天通苑幼儿园由营利调整成惠普性也需要往上面报备。教委、消防、食药这些部门都需要进行严格审批,而且这个流程也比较长需要2个月以上的周期。

 

此外国家对惠普园有一套比较明确的标准,这个标准是要保证大部分人的需求。原来我们的师资和教具为了突出特色,品质都比较高端,所以变成惠普园之后我们会做出调整。

 

从师资的角度看,幼儿园被惠普后必然需要降低师资的标准。

 

举个例子,假设原来我们一个月收8000元或者6000元,每年的运营成本就能达到800-1000万,这些钱主要用在优质的玩教具、丰富的课程和优化师资。现在,我们降到一个月加上补贴也就是1750元的水平。就只能从软件、硬件上找到一个平衡点。

 

政府有明确的要求,如果幼儿园办特色班再要收费的话就是违规,违规就会被取消办园资格。所以体育方面、户外社会实践方面的课我们都会取消,只做国家五大领域的标准化要求里面的课程。

 

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幼儿园是根据园所的房产属性定的,比如说教育用地、小区配套园就必须做成普惠制,办成非营利性园所,商用地可以做成高端的营利性幼儿园,现在在执行的过程,我了解道全国各地对于营利性幼儿园几乎是不批的状态。所以,20%的营利性幼儿园几乎是停滞的。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学前教育专委会的杨志斌会长还在朋友圈里呼吁,说这个非营利性的政策落地的同时,营利性的政策也应该落地,给大家可参照的选择依据。

 

做高端幼儿园,除了产权属性的要求之外,幼儿园的教委还有一套设置标准,包括教室面积、格局、采光率,都要符合这套标准。严格意义上来说是可以批的,但现在基本上是停滞状态。

 

波盾将来可能会调整成惠普园,虽然变成惠普园对股东、投资人还有我们公司里的人都会有影响。但是我坚信未来会更好,毕竟国家在发展过程中就会有这样的过程。

 

同时,我们现在也开始增加工作效率、优化教育教学水平。这里面是有冲突的,比如说我们想节流,但是我们也得开源,我们优化产品的同时还要提高效率、节约成本。所以,总部现在已经裁掉一半以上的员工了。

 

我们原来的想法是全国复制现在的教育板块,前期的投资大概有3000万,但是幼儿园的回收最少需要3-5年。现在如果全部惠普制之后,回收周期会拉的更长,投资压力也会更大。


所以我们现在在调整这一方面。我们现在还没有做老师工资下调的工作,只是工作效率低的老师可能就要裁掉了。幼儿园虽然是教育,但是毕竟还有企业化的因素,我们还要养活企业的人。

 

现在,我们已经停止了对园所的扩张。80%普惠制那个政策出台以后,我们已经在探讨和思考下一步怎么转型了。我们现在很聚焦自己的这套系统,这个产品经过9年的打磨,整合了国际的一些元素。

 

11月15号出台的政策,实际上对资本的打击比较大,对我们来说只是少了资本的推动加速。比如说我们在外地签了20几个合同,现在没有资本推动了,我们就不做了。

 

我期待看到政策在落地的时候,能够有一些弹性或尺度的调整。调整一定是更利于整个学前教育板块的,因为本身我们都很热爱教育的,但是我们面临的困境也特别的严峻。

 

“北京描绘”幼儿园:

 

幼儿园行业确实受到了一定的政府影响,行业受到影响后,肯定会发生一些变化。幼儿园会被政府收购,其实是因为政策的原因。很早的时候幼儿园全部是由国家来办的,当时没有民办幼儿园这一说。后来大家对幼儿园有更大的需求,国家没有那么多经费去投入支撑,所以就有了大部分由公办民营的幼儿园,因此大部分幼儿园的用地,都是教育用地。

 

一直到去年之前,国家对幼儿园的收费和各方面的都没有很明确的管控。《民促法》出来之后,国家就开始抓幼儿园了。国家虽然不会把幼儿园提到义务教育这个层面,但是会从很多方面对幼儿园做一个控制。因为最近几年,大家也普遍反应幼儿园的收费偏高,所以政府现在要求但凡是教育用地的,都要按照国家的普惠标准去执行。

 

我目前做了十多家幼儿园,主要负责商务对接,不是负责直营这一块的。我们办第一家幼儿园的时候,当地政府就已经要求我们按惠普园来办了,只是在去年惠普政策才在全国执行。

 

政策出台之后,投资人和想做幼儿园的这种群体就少了,并且大家对幼儿园的品质需求也没有那么的高端、多元化了,所以惠普政策确实对我们在业务层面有一些影响。因为目前还在政策的变化期之中,所以我们员工现在也说不好未来会准备做什么。

 

全国大概有30万所幼儿园,对开放二胎政策之后的幼儿园数量,政府也是有考虑的。如果有人不想办幼儿园的话,政府也会接手,就是为了保证二胎计划开放的三年之后,第一批新生儿有幼儿园可以上。

 

国家定的80%普惠园20%营利园的目标是不可能在短期内实现的。像我老家那边,政府会给大家一个时间周期去转换。或者说一个幼儿园里有9个班,办园者必须先拿出5个班做普惠班,其他班都是正常班。


国家的意思就是,先让幼儿园把一部分盈利改成普惠,如果不愿意就强制停园政府接手,并且没有任何补偿。我们也听说有一些我们自己的园,也是国家要收回就收回,什么赔偿都没有的。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杨志彬:想一想这些园普惠以后是否可以生存?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第二任理事长杨志彬,于3月发布了一篇题为《加大对民办园服务,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文章。以下是全文内容: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关系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未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发展,资源迅速扩大、普及水平大幅提高。自2011年开始连续实施了三个学前教育发展计划,至今已有8年了。国家积极补短板,在不断增加投入、促进政策保障体系、扩大资源、提高普及水平、有效解决“入园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诸多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认真思考八年的历史,总结经验与教训,更好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十分重要。

 

一、 民办园大发展是连续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最显著成绩。

 

2010年11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国十条”,拉开了三个“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大幕。

 

文件发表时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是什么呢?

 

2010年共有各级各类幼儿园15.04万所,公办园和公办性质的园(以下统称为公办园)4.8万所,占总量的31.989%,民办园10.23万所,占68.011%。2010年毛入园率建国以来首次过半,达到56.6%,“入园难”是当时的社会突出问题。虽然民办园数量是公办园的2倍多一点,但是对解决“入园难”问题的贡献率还远不及公办园。


2010年全国在园幼儿(包括学前班) 2657.81万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57.327% 民办在园幼儿占42.673%。对56.6% 的毛入园率而言,公办园的贡献率是32.45%,比民办园高出8.3个百分点,民办园贡献率仅为24.15%。


公办园对解决“入园难”困难的贡献远高于民办园。说明公办园切实发挥了“保基本”主体地位的作用,这就是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

 

在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三年行动计划中,国家坚持把“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连续作为最重要措施。


经过上上下下几年的不间断努力,实践结果却不尽如人意,公办园不但没有稳住“保基本”的主体地位,反而逐年退步,把这个最重要的主体地位让给了突飞猛进的民办幼儿园。

 

2017年全国达到25.5万所幼儿园, 其中公办园9.46万所,比2010年增加4.65万所,数量增长96.7%。民办园16.04万所,比2010年增加5.81万所,增长56.79%。


民办园增速远低于公办园,说明国家在加大公办园建设中花了大力气,在数量发展上取得了大成绩。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开始后,国家不断努力投入,大力新建扩建公办园,但是解决儿童入园实际问题的能力却明显不足,与数量发展速度很不对称,起到的实际作用逐年降低。


2017年国家毛入园率达到79.6%,公办园在园幼儿2027.8万人 ,比民办园在园幼儿少544.5万人,解决幼儿入园的贡献率仅为35.09%。

 

民办园在国家只给政策不给钱的情况下,数量增速缓,内涵发展快。从2010年24.15%的贡献率,以平均每年2.91个百分点的速度增加,2017年民办园在园幼儿达到2572.34万人,贡献率是44.51%,比公办园多做出9.42%的贡献,为国家解决“入园难”困难做出了第一位的贡献。成为国家解决学前教育“入园难”“保基本”的主力军。这是实施学前三年行动计划七年来的重要成绩。

 

实践证明,坚定不移的相信民办幼儿园、支持民办幼儿园、依靠民办幼儿园,这是我国现阶段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成功经验,是一条康庄大道。

 

为什么国家花了那么多钱却没有收到应有效果?值得深思!应该向人民做出说明。

 

二、民办园大发展是区域经济不平衡的必然结果。

 

发展学前教育,由“国务院领导,省级和地市级政府加强统筹,县级政府承担落实的主体责任”。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区学前教育基础不同,每个县要解决的首要任务紧迫程度不同,发展学前教育的任务指标应该因地制宜,不应该用一把尺子“一刀切”。

 

当前各行各业千帆竞发,个个争先。

 

地方政府是否有足够的资金建立以公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保障体系?

是否愿意舍去扩大经济发展的资金,拿出大笔的钱征地建设公办幼儿园?

是否具备持久增加政府编制、增加投入的持续后劲?

 

建几个新的公办园容易,建成保障体系难;保证公办园硬件建设容易,保证合格教师的数量质量难,短时期一次性投入容易,长期持续投入难。各项任务重担都压在县级政府,到底干的过来干不过来,需要实事求是思考。


地方政府无论在财力、物力、人力等方面有难言之隐。学前教育发展不能一蹴而就,必须从实际出发,特别是从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教育与经济发展紧密相关,民办园的迅速发展是当地经济发展现状的必然结果。

 

经济条件好的大城市为改善民生,街头不仅都使用水冲式公厕,还安装了空调设备,冬暖夏凉,是好事。经济落后地区的学校,公厕还是操场边上的旱坑,臭气熏天,冬寒夏热。并不是领导不重视学生的环境,是因为实在没有钱。

 

发展学前教育主体责任是县级政府,各县经济水平差距很大,条件差的县应该把规范发展民办幼儿园作为第一选择,或者加大省级政府的调节力度,以减轻县级政府负担。

 

公办民办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办,都是养育祖国的花朵,都是为了培养国家未来的建设者和保卫者,都是为了培养实现两个“百年梦”的栋梁。教育目标一致,携手并进,共促发展。

 

三、提出问题更要解决问题,责任必须落在实处。

 

三个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提出的政策很好,问题在于缺乏解决实际问题的具体原则和责任部门。

 

“小区配套园”,这个问题从“国十条”就提出来了。文件说:“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城镇幼儿园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重申“各省(区、市)出台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实施办法,对规划、建设、移交、举办以及回收、补建等作出具体规定。2015年年底前,城镇小区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补足配齐幼儿园。”

 

第三个行动计划继续重申“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对未按规定建设或移交、没有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要全面整改,2018年年底前整改到位”。

 

2018年11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再次严肃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情况进行专项治理,2019年年底前整改到位”。

 

解决“小区配套园”的问题从2011年到2015年,又到2018年,再到2019年必须完成,直至今年两会召开前几天的2月25日教育部才牵头召开一次碰头会。工作一拖再拖是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的根本原因。

 

解决“小区配套园”问题很复杂、很困难、很艰巨,地方政府、开发商、举办者、业主等多方面利益都有交集。国家颁布法令之前,有的举办者借贷或筹资向政府交了钱,向开发商交了钱,买断了小区配套园的产权,成了私有财产。或者签订了二十年的长期使用合同。


现在的情况是:政府回购没有钱;举办者申请办营利性幼儿园,教育领导部门不批准;只批准申办成为普惠园,但是普惠园又没有补贴,或补贴不到位等等。举办者买园的借债远未还清,真是欲哭无泪,预告无门。得了钱的是地方政府,债台高筑是老百姓,实在是风波四起,人心惶惶。举办者对地方政府的武断措施不解和反感,对国家的法律尊严产生置疑。

 

我们不禁要问:国家每次提出这一问题后,应该由那个部门落实?各负哪些责任?落实的怎么样?有那些具体情况?有什么困难?是如何解决的?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有哪些经验和教训?作为教育主管部门的教育部应该承担什么责任等等。


如果说从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时就开始认真落实何止现在如此。教育部的文件不能只提出问题,不能只管说不管做,不能说的多做的少,遇到困难绕着走。上面不逼下面不做,上面逼急了下面就乱做,好话有人说,难事无人担责,诸如此类的现象并不是个案。真抓实干才是促进发展的硬道理。

 

四、解决民办园存在的实际困难,促进普惠发展。

 

民办园快速发展是客观事实,发展中有这样或那样的一些问题也是客观事实,规范发展是应该的,规范发展的前提是认清民办园存在的主流和本质。

 

民办园举办者和从业者为了国家发展、为了民族进步、为了教育改革与创新,拿出全部积蓄、拋家舍业、艰苦奋斗、自主创业,流的是汗,滴的是血,有的甚至不惜生命,这是民办学前教育的本质,是主流、是榜样、是真正的领军人物。他们的贡献和成绩永垂史册,应该尽情讴歌!

 

单纯为了挣钱,“钻营逐利”炒作学前教育,挣了大钱的是极少数,是非本质,是支流,根本不代表民办学前教育主流和方向。实话实说,他们当中很多人的“初心”也并非如此啊!

 

从事民办学前教育的大多数是首先看到了他的重要和光荣,又看到了社会的刚性需求,更看到干这一行可以得到一定的经济收益,既挣到点钱又有好名声,这是绝大多数。他们愿意按照党的方向积极努力,为学前教育的发展做出新贡献。

 

至于极少数园收费很高,每月每个孩子收到一万多入托费,那也是市场行为,市场的事由市场解决。卖的是质量,买的是服务。如果性价比低,没有孩子入园,高价园自然会倒闭。

 

不能把少数当做多数,不能把个性当做共性,不应该简单的对民办园冠以“过度逐利”“入园贵”的帽子。

 

在推进“普惠民办园”的进程中,给普惠园规定的收费标准低是全国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影响普惠发展的主要矛盾。

 

如内地某人口大省的二线城市一个非普惠园,每生每月收费800元(含伙食费),300人,月共收入24万元。房租支出3万元,教师平均工资2800元,24人支出6.72万元,保育员平均工资1600元,寒暑假支付500元生活补贴,12人支出1.92万元,高级管理人员人均4000元。


4人支出1.6万元,厨师2人支出0.4万元,孩子伙食费标准每天10元,支出6.6万元,孩子保健费和各种杂费招待费支出0.8万元,月累计支出22.62万元,举办者月结余1.38万元。


扣除月均摊投入0.5万元,举办者实际月收入0.88万元,这样的收入比当地公办园长每月高出0.3万元,能算“过度逐利”吗?如果答应成为普惠园,这所园每生每月收费定价450元,某直辖市的一个区普惠园定价300元,还有的地区仅有100元。想一想这些园普惠以后是否可以生存?

 

确定普惠园收费标准的关键因素是教师的工资。《民促法》规定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应该以公办教师的平均水平计算民办教师的工资总额,作为普惠园教师的人力成本。广大的民办教师收入很低是普遍共识,这是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极大障碍。

 

一位有从业资质的月嫂,只照看一个孩子,每个月难道不是有一两万元的报酬吗?一位照顾老年人的保姆每月不是也有四千多的收入吗?一位专业的幼儿教师,每天工作十小时以上,要照看教好二十几个活蹦乱跳的孩子,每月收入又有多少?公路边停车,一类地区的大汽车和小汽车每小时平均收费5.6元,一天停车9小时,需要50.4元,一个月22天计算。需要1108.8元。


汽车是死物,出现问题有保险公司赔付。一个鲜活的孩子进入幼儿园,老师承担着艰巨的任务,而且还有各种风险,每月应该收多少钱合适?

 

如沿海某二线城市定为省级示范园的普惠园每月可收费980元,一年按9个月计算,300个孩子可收246.6万元。一个民办园年支出房租150万元,43名教职工人均4500元,每年12个月计发,工资社保年支出230万元;水电煤等支出23万元,增添设备26万元,年度缺口182.4万元。


应该压缩哪项开支?政府每月每生应该补贴多少钱合适?政府补贴对外宣传民办园有补贴,幼儿园实际没得到,这样的普惠政策可以坚持多久?举办者可以忍受多长时间?

 

普惠园推进民办园普惠性发展,家长尽量少收费,同时获得高质量服务,就像患者到医院看病,挂普通号,要求享受专家级的服务水平。经过努力当然是可以的。


降低收费,保证质量,一方面需要鼓励举办者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一方面需要强调政府的公共责任,政府增加投入是关键。政府应该确定每个孩子每年补贴都多少钱,成为“法”,从而保证民办园的基本发展条件。

 

很多地区对公办园的资助实实在在,对民办园普惠园的资助只是停留在口头上,以北京来说,有的区去年的补助仍然是“面包会有的”,只有空头支票,被评普惠园一两年不能及时获得政府补助。

 

民办普惠园收费低,举办者顾不上本钱,有的亏本经营,怎么会有办园的积极性?老百姓怎么相信政府?80%的普惠目标如何完成?

 

2月26日,教育部召开2019年第四场教育新春发布会,多位司长介绍2018年教育事业发展有关情况。在介绍学前教育时首次披露了普惠性幼儿园占全国幼儿园的比重为68.57%,增长11.14%,从“国十条”就提出学前教育普惠性发展方针,为什么多年没有落实情况的说明,没有全国统一的普惠园标准的情况下,普惠性民办园的数字是如何得出来的?

 

公布的在园幼儿数字中,抹去了一贯采取的公办园与民办园分别在园多少人的表述,而是采用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3402.23万人的说法,并且向社会公示普惠园在园幼儿占全国在园幼儿的73.07%。这是告诉两会代表和全国人民,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取得极大成绩,告诉全国人民幼儿园只有“普惠”与“非普惠”之分。

 

是虚假普惠园数字还是真实普惠园数字?是加了一点水的米饭,还是时代的“双蒸饭”?不管是负责教育的高层领导还是基层领导,还是广大的民办幼儿园从业者,哪个真那个假,那个实那个虚,统计数字是不是经得起推敲,究竟是举办者不听话还是政策有不足,大家心知肚明。

 

实事求是党的一贯方针,诚信是每个人应有的美德。负责教育的部门高调宣传普惠园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民办园从业者的反应却和领导的宣传大相径庭。是官员隐瞒真相扩大成绩,还是有人别有用心歪曲事实,反对国家政策,必须以正视听。

 

五、依法促进民办园规范发展。

 

“依法治国”是国家的基石,习主席近日重申了依法治国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2016年全国人大通过了修订后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这是规范促进民办教育基本法律,《民促法》是规范发展民办幼儿园的依据和保证。

 

“普惠”是习主席解决重大民生问题的根本指导思想。实现“幼有所育”是一项重大民生问题,鼓励支持幼儿园普惠性发展是一条受到广大群众拥护的道路与方向。

 

“普惠”思想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不同的表现方面。在国家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不足,众多孩子无园可上的情况下,民办幼儿园举办者积极投入,为很多孩子解决了“入园难”的困难,不断提高了我国学前教育的毛入园率,当然是“普惠”思想实实在在的落实。


在入园费不断攀升、家庭投入学前教育成本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国家加大投入,适当降低孩子入园收费的标准,努力让家长尽可能花较少的钱享受到优质的学前教育,是现在实现“普惠”思想的新要求。

 

提出“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应该从源头上讲明“普惠性民办园”与“非营利性民办园”两者的内在关系,说明两者的一致性。而不应该由各省各市各县自行界定,使民办园的举办者产生疑虑。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去年底“学前教育深化改革意见”文件的第(十一条),“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中第一次表述“非营利性民办园(包括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具体办法由省级政府制定,解决了一些认识问题。仍然需要明晰的是:

 

一、“非营利性民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的深层关系。两者是从属关系,还是说“非营利性民办园”中除了一部分“普惠性园”,还有另一部分是“非普惠园”。这种表述把“非营利性民办园”分成了“普惠”与“非普惠”,也就是说“非营利性民办园”并不完全符合国家普惠发展的方向。实在让人费解。

 

二、增加了举办者选择难度。民办幼儿园比其他阶段的民办教育学校多了一个选择内容,只有民办幼儿园需要普惠性选择,民办中小学、民办高中、民办职业学校、民办大学则不需成为普惠性学校,因为国家没有要求选择成为普惠中小学、普惠高中、普惠职高、普惠大学的要求。

 

三、增加了民办幼儿园的选择次数。根据《民促法》要求,首选“非营利性”,只有一次机会,首选“营利性”,可以有一次改为“非营利性”的机会。目前很多省对“普惠性民办园”的审批是两三年认定一次,也就是民办园每两三年需要选择一次。

 

这样重大的决定应该与法律表述一致,应该有统一的文字表述,同一事物不同的表述,会导致认知障碍,影响民办幼儿园规范发展。遵循《民促法》的法律规定,只有行政部门率先遵法,上下一致,才能更好规范民办园发展。

 

中共中央 国务院提出“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学前教育的战略方针,到2020年实现毛入园率85%,普惠率80%的两项指标。时间紧迫,任务非常艰巨。


实现目标的关键是“打破体制观念,从理论层面和实际操作层面贯彻公办民办并举的方针,把规范的过程变成服务的过程,加大对民办园的服务力度,把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落在实处。“规范就是服务”,“上下同心,其力断金”,完全相信,把政策交给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实现国家高质量发展学前教育的目标就一定实现!

 

再次建议:

 

(一)成立党、政府、人大、政协、妇联和民办园代表组成联合检查组。监督检查地方政府对“意见”的落实情况。

 

(二)设立教育部、省市和县级政府的咨询热线。给民办园在普惠中、在分类选择中建立一个咨询政策、反映诉求的通道。

 

(三)各级教育领导部门做到信息公开,给人民群众一本明白账。

 

国家为发展学前教育投了多少钱?投在了那儿?地方投了多少钱?投给了谁?给民办园补助了多少钱?发给了那个园?给那些孩子资助了伙食费?政府要做到公开透明,定期公布于众,取信于民。

 

(四)保护民办幼儿园举办者的私有财产。

 

在分类选择政策实施细则修订审议中,要保护民办幼儿园举办者的私有财产,特别是使用自家土地和房屋开办的幼儿园,尤为慎重。尊重举办者的自主选择权。

 

《民促法》明文规定是:举办者自主选择。当前民办园“被普惠”“被非营利”的现象比较多,有的行政领导为了完成任务,强迫举办者选择“普惠”和“非营利”,剥夺举办者“自主选择”的权利,这种错误应该得到及时纠正。

 

今年是建国七十周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祖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绩,广大人民群众无比骄傲与自豪。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指针,让民办幼儿园为国家学前教育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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