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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

作者:邳州论坛 来源:邳州论坛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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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徐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精准识别、精准打击,重点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生存土壤,有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出声威、形成震慑。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

徐州市公安局打击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支队原副支队长陈树军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案件。陈树军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涉黑组织财物,为多个涉黑组织经营涉娼涉赌场所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干预办案机关对涉黑组织非法活动的查处。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月2日,陈树军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019年5月16日,陈树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

徐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原政委殷召明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案件殷召明利用担任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区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云龙区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副局长,监管支队政委兼徐州市看守所所长的职务便利,收受涉黑组织财物,为涉黑组织经营赌博机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保护。2019年2月22日,殷召明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019年4月19日,殷召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

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原副局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原主任隋振升充当恶势力“保护伞”案件。隋振升利用担任经开区审计局局长、招标办主任、经开区财政局副局长、国资办主任的职务便利,收受涉恶集团财物,为恶势力在工程招投标、项目承接等方面提供帮助。2018年11月8日,隋振升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019年1月26日,隋振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四、

徐州市铜山区国土资源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兼大许镇原党委副书记卢爱冬充当恶势力“保护伞”案件。卢爱冬利用担任徐州市铜山县(区)国土资源局矿产管理科科长、副主任科员、党委委员、副局长的职务便利,收受涉恶集团财物,为涉恶集团在办理采矿许可证、承接工程、非法占用土地处罚、无证开采处罚、项目监管等方面提供帮助。2018年7月11日,卢爱冬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018年8月27日,卢爱冬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从以上4起典型案例看,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庇护、纵容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破坏了政治生态、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必须重拳出击、严肃查处。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党性修养、增强纪律法律意识,严守党纪国法底线。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贯彻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扫、有恶不除、有乱不治的进行严肃问责,形成强大震慑;同时把扫黑除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战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以案促改,用好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推动发案单位堵塞制度漏洞,坚决扫除黑恶污浊,为打造廉洁政治“三清示范区”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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