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邳州市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邳教发【2019】91号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一年级新生招生实施办法并予以公告。
6月26日至2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1.年龄:年满6周岁,即(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户籍适龄儿童。
2.户口和房产:适龄儿童户口应与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父母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
由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工作人员指导下,如实填写《一年级适龄儿童情况登记表》,并粘贴儿童2寸免冠照片。 特别提醒:如填写信息不清或隐瞒事实,造成无法审核而影响入学,责任自负。
(2)户口簿(儿童父母其中一方不在本地的,须提供结婚证及复印件);
(3)儿童父母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房产证明(如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水电费(燃气、网络宽带、有线电视)等一年以上消费票据原件(指儿童父母双方产生的)。
以上材料交验后,所有复印件及户口本原件统一装入材料袋,交给招生组,以备学校审核。其余所有原件一律退回!(家长注意查验)
学校对报名儿童入学资格进行审核,根据审查结果,通过电脑派位招收200人。
1.学生监护人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学校提请有关部门查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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